关于征求《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河府〔2018〕31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27号)要求,我局会同税务等部门草拟了《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7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3299886,电子邮箱:hysybj@163.com,邮政编码:5170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源城区兴源路15号。
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25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heyuan.gov.cn/zmhd/zjdc/jgfk/content/post_347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