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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红星路北分店等5家零售药店纳入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08 20:12:50 来源:河源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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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经综合评定,现将拟纳入河源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河源市医疗保障定点的零售药店

序号

药店名称

地址

1

河源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红星路北分店

河源市红星路北友城商住楼A21、22号门店

2

河源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埔前大道分店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大道2号

3

河源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坚基直街分店

河源市区东城西片区越王大道西边永康大道南边河源市商业中心商业直街B栋122号

4

河源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大桥路站分店

河源市源城区大桥路站6号站内(河源汽车客运站售票厅侧门)

5

河源市高新区高埔龙记药店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高埔村龙记市场第二排第二卡

 

二、公示期间: 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联系电话:0762-3388673;邮箱:hysybjsm@163.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市政数局办公楼三楼306室(红星路与东华路交汇处)。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河源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