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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河源市202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31 16:27:14 来源: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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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办函[2016]96号)第一章第五条关于“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如已经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的,应当依法向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机构确定后,由消防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对调整确定的消防重点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告,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河源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xls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