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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0-21 10:01:55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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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粤办函〔20199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省府办公厅组织的2019年第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中,我市政务新媒体合格率达100%,政府网站合格率89%在我市第三季度抽查发现,我市各单位政务新媒体漏报、瞒报现象比较突出,信息更新不及时依然存在,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个别单位网站工作出现断档现象,导致市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落实工作不到位。在日常监测和本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及时。市公积金中心、市水务局、龙川县公安局、紫金县公安局以及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均存在长期不更新情况。二是市直单位的政务新媒体漏报情况突出据初步排查,涉及17个市直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未向市府办公室申请登记备案(见附件5三是个别单位落实清理注销政务新媒体工作不到位。我市从4月份开始部署关停整合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截目前,仍部分政务新媒体未完成关停注销工作。四是部分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类型繁杂。本次抽查发现,市公安局及其内设机构开设了30余个政务新媒体,涵盖5个第三方平台,导致部分账号无暇顾及、无力运维。

(二)政府网站日常运维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单位网站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严重错别字,如江东新区网站将含有严重错别字的稿件在不同栏目、不同时间重复发布,被省府办公厅通报批评。二是市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本次抽查发现,市统计局负责的数据发布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情况;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扶贫工作局近1年未更新信息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因机构改革,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人岗位调整后,工作交接不到位,造成新到岗工作人员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政策文件不熟悉、工作流程不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出现断档的情况。本次抽查发现,河源市爱卫会、河源质监、河源体育、河源工商等微信公众号、微博因机构改革,单位撤并,现已无人运维,成为“僵尸”政务新媒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与本级网信、公安等单位的协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规范网上留言、网上投诉、网上举报等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管理,确保不出纰漏。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工作,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及时报告,坚决防止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确保监管工作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最新考核指标要求,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的日常运维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单项否决”问题。因机构改革、岗位变化等原因进行工作调整的,务必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杜绝出现监管断档现象。

(三)进一步加快集约整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工作。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县区以下政府部门一律不得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在非主流第三方平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上要进行关停注销;独立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市府办公室申请备案登记,纳入监管;已发布关停注销公告的政务新媒体,要立即按程序关停注销。

(四)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注销工作,关停整合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承担政务新媒体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职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清理注销工作,1024日前将《政务新媒体清理注销情况表》报市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突出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见附件12,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024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府办公室。


    附件1 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doc

    附件2 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doc

    附件3 政务新媒体清理注销统计表.doc

    附件4 河源市政务新媒体账号登记表.doc

    附件5 政务新媒体未备案名单.xlsx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