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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就业扶贫政策 促进就近就地就业
发布日期:2020-11-26 10:37:12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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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人社局召开外省在河源贫困劳动力“三稳”工作现场会暨精准扶贫考核推进会,交流研究和部署外省在河源贫困劳动力“三稳”工作,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考核工作。


目前,外省在河源贫困劳动力总数为22392人,已跟踪服务9658人,已就业2876人。为深入开展“三稳”工作,全力以赴把外省在河源贫困劳动力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当地,市人社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就业扶贫等补贴政策。


对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5000元给予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按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开发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运作管理规范、吸纳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效应显著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省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复零售等行业的大型企业,按照开展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免费开展职工适岗培训的企业,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1000元。

截至目前,河源为外省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一次性吸纳补贴44.2万元,惠及人数92人;发放社保补贴28.63万元,涉及人数164人;岗位补贴69.3万元,涉及人数164人;线上适岗培训补贴金额29.1万元,涉及291人;发放以工代训补贴3.8万元,涉及41人。


下一步,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将通过“点对点”和网络招聘等方式进行精准匹配,进一步加大精准服务力度,定向接收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发挥当地扶贫车间等载体作用,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将外省在河源贫困劳动力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当地。将精准推进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申报补贴积极性,确保惠及贫困劳动力补贴应发尽发。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各县区要指导各镇村人社所,整理好佐证材料,按最高标准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紧盯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就业扶贫工作。对在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扯皮不作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影响考核成绩,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