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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河源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8 15:46:5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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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河源市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河源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二届河源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河源市政府质量奖”是河源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对我市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依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134详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1018日1118(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二)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或其他先进管理模式,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四)产品、服务、工程、环保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在近3年国家、省或市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严重不合格记录,最近3年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

  (五)大型企业或盈利性组织经济效益好,其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中小型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其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主管部门或市行业协会推荐;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三、评审原则

(一)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不向申报企业收费,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评审标准按照《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详见附件5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详见附件6或其他先进管理模式执行。

        四、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

请各申报企业如实填写《河源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附件2),含企业简介(3000字以内)和企业2020年度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下载网址:http://cms.heyuan.gov.cn/api/material/attachment/view/32865)。使用的数据截止至20201231日。

五、申报的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

(二)申报表、企业简介和自评报告中所涉及运营绩效的数据、资质应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不得弄虚作假。

(三)申报企业须签署《申报组织特别声明》并加盖公章随申报表一并提交。

(四)申报表中所属行业及规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详见附件4)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详见附件3)准确填写。

(五)需提供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经营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前列的证明材料,可为主管单位证明、协会推荐函或第三方调查材料等。申报单位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请各申报企业于20211118前将申报材料与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及word电子文档的刻录光盘一份报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3279911),逾期不再受理。




           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

20211018日                    


附件:1、《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1〕34号).pdf

              2、 河源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格式文本).doc

              3、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docx

              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pdf

              5、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pdf

              6、 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