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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7304623542/2025-00118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9-25
名称: 台风过后≠危机解决——关于切实做好台风后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提醒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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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过后≠危机解决——关于切实做好台风后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5-09-25  浏览次数:-

  受台风“桦加沙”外围环流影响,9月23日晚至24日白天,我市中南部出现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地区出现中到大雨。本轮强降雨落区与台风“米娜”期间强降雨落区高度重叠,发生地质灾害风险上升,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醒如下:

  一、密切关注预警。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天我市仍有中到大雨,26日起降水减弱。请广大群众继续保持警惕,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地质灾害预警等信息,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准备。


  二、认清灾害征兆。请居住在崖边、山边、坡边群众密切关注居住区域情况,如发现后山有泥土碎屑滑落、坡体出现裂缝、树木倾斜、墙体开裂、门窗变形、井水浑浊、地下发出异常响声等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远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三、积极配合转移。政府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是经过科学研判后,保护大家生命安全最有效的办法,请广大群众在收到政府转移通知时,听从镇村干部指挥,按照指定路线,有序进行转移。


  四、严禁擅自返回。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突发性、隐蔽性特点,强降雨导致含水量饱和,雨停几天后仍有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已经转移的群众,严禁擅自返回危险区域,需待雨停后三天,经技术专家评估安全后,有序返回居住地。

  

  编辑| 张汉青

  校对| 谢芳卉

  审核| 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