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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7304623542/2025-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2-13
名称: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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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6  浏览次数:-

  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在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组织领导,从推进科学立法、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普法实效等几个方面持续发力,稳步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率先学习,主要领导积极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领导带头做法治实践的先行者、示范者。局主要负责人在年度专题党课授课时强调要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并数次带头到市委党校、各县(区)面向县、乡镇领导干部就自然资源管理最新政策做专题授课,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二是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均安排学习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的重要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三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法治建设重要制度的建立、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重大案件的处理均提交党组专题研究部署。

  (二)聚焦重点,全面统筹推进系统法治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谋划好系统年度法治建设重点,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和能力,一是提早谋划年度要点。印发实施《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河源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市要求,积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加强对内设科室及县区的指导。通过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常态化的合法性审查,及时纠正程序不合法、依据不充分等违法违规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截至目前,共进行各类合法性审查130余次。三是强化对县区局法治工作监督。按照《河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河府办〔2024〕3号)的要求,及时部署开展针对县区局行政执法案卷互评工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对全系统法治建设的监督指导。

  (三)贯彻条例,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做好《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实施工作。《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于2024年6月27日公布自2024年8月1日施行。公布实施后,我局立即组织开展新修订《条例》的宣传贯彻的相关工作,制定宣贯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同时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制定和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和《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拟稿、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通过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将依程序提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程序的要求,提前介入《河源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修订送审稿)、《河源市自然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等4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落实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规定流程,努力提升自然资源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四)创新普法,提升普法趣味性和扩大覆盖范围。一是形成普法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年初发布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清单,做到普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重点内容明晰到每一名干部、学法任务压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二是结合执法工作普法。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过程,将普法贯穿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具体执法全过程。三是大力开展契合自然资源特点的法治文化活动。突出“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搞好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自觉把法治元素融入本土文化、本行业文化建设中,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继续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制作普法情景剧,今年“12﹒4”宪法宣传周以《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的宣贯和施行为主体,与电视台合作制作并播放普法小剧场,以场景剧的方式进行普法,增强普法趣味性,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了解自然资源管理知识,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特有的恐龙地质遗迹资源的意识内化于心。

  (五)积极作为,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贯彻工作,印发《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贯彻落实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落实首信首访主体责任,信访接待不缺位、不空岗,及时解决信访人诉求。加强重大活动、敏感节点时期维稳,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印发《河源市自然资源领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强化源头治理,层层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有力推动重复信访、信访积案治理工作,全面办结化解部、省交办重点重复信访件22宗。持续开展涉自然资源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违法违规占地、土地权属纠纷、土地确权登记等方面认真调查核实,积极实施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复议诉讼应诉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共办理市级行政复议应议、诉讼应诉16宗,均已在法定时限内应诉答辩完毕。驳回原告起诉5宗,维持2宗,撤诉终止审查1宗,确认违法1宗,尚有7宗未作出判决。每宗案件均有组织安排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对败诉案件,督促相关职能单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增进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要求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三是建立自然资源类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联动机制。为进一步有效推动涉自然资源类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复议与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有效衔接,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2024年,我局与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建立市级自然资源类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并在具体案件中加强联动,开展同堂培训,进一步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六)纵深推进,全方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共梳理出8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为县(区)政府(管委会)实施,将市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和规划核实2个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4个镇、街组织实施。二是认真做好新一批省级下放职权承接落实工作。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认领,对办事指南进行了统筹完善,统一材料标准和办理条件、精简工作流程,确保事项能够承接到位、办理规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三是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窗”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受审分离”模式,对相关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托方窗口受理,提供“一门式”服务,有效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幸福感。四是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全面实行“一证一码”便民服务,不断扩大“交房即发证”试点项目,在市区范围内推行住宅类存量房“带押过户”“跨城通办”,先后与深圳、东莞等7个市签订了不动产登记“跨域通办”业务合作协议,推行非公证继承业务办理,多项便民利企政策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五是全力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调查87.6万宗,加快权属核查和登记审查,力争“成熟一宗,登记一宗”。截至11月30日,全市已登记42.26万宗,颁证到户36.7万宗,完成了“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5%以上任务目标。六是推进林权登记试点工作。完成源城区和江东新区林权不动产纸质档案移交7212宗(其中源城区955宗江东新区6257宗),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登记数据整合17宗,有效推动林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不足。今年以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人员配备方面,专业法律工作者的配备数量太少,难以跟上目前法治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工作大多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二是在立法方面,新修订的《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今年施行,普及《条例》方式较为单一,各部门对照《条例》职责自觉执行的主动性不够;三是规范性文件方面,今年虽制定及修改了较多规范性文件,但目前出台实施的不多;在依法行政方面,主动研究、深入调研较少,少数执法人员缺乏认真学法、严格用法、严肃执法的意识和自觉性;在普法方面,行政执法队伍“普执结合”不够、社会面普法力度须进一步加大。

  (二)原因分析。主观方面的原因:一是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存在不均衡现象。存在上级部门和专业法治部门积极性较高,但基层单位和业务部门参与热情不足的问题;二是工作理念存在偏差。部分工作重结果、轻程序,过度依赖红头文件,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的现状暂未得到根本性转变;三是由于人手短缺、工作量大的制约,工作人员难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主动钻研,提升法治建设的手段和方法有限。客观方面的原因:其一领域内法律法规制度有待建立健全,一些制度尚未建立,无法可依,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约束,但政策变化快,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难以形成长效的治理机制;其二发展理念存在偏差。经济发展仍是当前第一要务,效率优先往往会突破程序优先,给法治秩序带来一定的冲击;其三地方立法实施动力不足。部分实施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条例实施中的关键作用及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其四经费保障不足。受当前经济下行的影响,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经费投入有限,导致无法在短期内吸引和配备足够的法律专业人才,制约了法治建设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源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河源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等文件要求,继续落实好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一)学法赋能,重塑思维。积极运用案例分析、庭审旁听、集体讨论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学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核心内容,加深对综合类、业务类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推动全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风尚,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工作中的行动指南。

  (二)深化指导,助推提升。针对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发力,一方面,收集分析社会层面热点、难点问题信息,构建起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提前防范潜在风险,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统筹推进梳理职权事项流程,从依法行政角度规范行政执法文本。强化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和督促,采取“手把手”教学和案卷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细致地指导下级单位规范执法行为,逐步推动基层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三)创新驱动,厚植实效。持续发力提升普法工作的趣味性和亲和力,致力于打造更具喜闻乐见的普法模式。精心筹备、积极推进普法情景剧的录制,以生动有趣的剧情传递法律知识;深入开展下镇进村的普法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同时,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结合执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进行针对性宣传,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