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自然资党字【2024】79号
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局党组2024年10月12日研究决定:
何小敏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杰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源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中共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0月12日
索引号: | 114416007304623542/2024-0013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名称: | 中共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何小敏、刘杰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 |
主题词: |
河自然资党字【2024】79号
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局党组2024年10月12日研究决定:
何小敏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杰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源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中共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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