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应当事人和平东山医院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决定就和平东山医院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和平东山医院有限公司
二、听证案由:和平东山医院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案
三、听证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30分
四、听证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15号河源市医疗保障局3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听证会设有旁听席位,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可于2026年8月7日前上午9:00至下午5:30拨打电话0762-3893977报名,额满为止。报名人员请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旁听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到达听证地点进行登记,旁听人员登记完毕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3.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