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内异地或跨省就医
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
怎么备案?怎么结算?
一文解答您关心的医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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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含两层意思,“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在其参保地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目前我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实施市级统筹,参保群众在市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就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按规定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即时结算服务,结算时应当由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两个概念合并在一起,简单来说,就是“群众在参保地以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医疗机构结算时可以直接报销其医疗费用,无需先支付全额费用再回参保地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施主要减轻了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后“跑腿”和“垫资”的负担。
二、异地就医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 答:我市异地就医政策做到了人群的全覆盖,也就是说所有的河源市医保参保人按规定在异地就医都能享受到报销以及直接结算的待遇。具体来讲,按照我市政策规定主要分为三大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和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纳入省内跨市直接结算范围。 三、哪类人员在异地就医可以免备案? 答: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和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免备案,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四、哪类人员在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如何报销?备案时效多长? 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备案。 目前我市已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渠道,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方式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持异地身份证明、异地居住证明、单位证明中的一种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办理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选定的统筹区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登记后,备案长期有效,长期居住异地备案成功后,至少需要6个月才能变更或解除备案状态。 我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咨询服务电话: 市本级:0762-3292292;源城区:0762-3322446; 东源县:0762-8831360;和平县:0762-5888058; 龙川县:0762-6667188;紫金县:0762-7888617; 连平县:0762-4323150;江东新区:0762-3133523。 五、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异地就医转院转诊? 答:根据《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医保发〔2023〕45号)的有关规定,河源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由于技术和设备等条件限制,对于参保人病情难于确诊,应给予办理异地就医转院转诊手续。符合转院转诊的,原则上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转院转诊手续。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向辖区内的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医疗机构不得要求参保病患在本院住院作为开具转院转诊手续的先决条件。 六、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如何备案?如何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因急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结算”或“入院登记”时,应按接口标准规范要求如实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对于“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七、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能在备案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待遇,但是还能回到参保地享受双向的医保直接结算待遇吗? 答:双向享受待遇是指: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于备案有效期内在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都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市医保部门的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使用居住证等备案材料办理备案的,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手续的,在补齐居住证等相关备案材料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八、2023年6月1日起,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标准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