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依据2022年全市186家定点医疗机构履行协议和绩效考核情况,近日我中心与市人民医院等183家定点医疗机构续签了《河源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3版)》,名单详见附件1。河源东江医院和紫金惠民医院因其自身经营原因未续签协议、源城健修堂中医院因停业另择新址未续签协议,根据医保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有关规定,取消河源东江医院、源城健修堂中医院和紫金惠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资格,名单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2:2023年度第一批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资格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