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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MB2C9243XT/2023-00043 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5-18
名称: 河源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财政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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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财政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财政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河财绩〔2023〕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职工医保基金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数178,400万元,实际支出数178,400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25470人、476474人,其中在职人数449430人、退休人数76040人。享受待遇人次数分别为:520733人次、28864人次。2022年职工医保基金收到市级财政资金178,400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59,213万元,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671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支出799万元,留存基金支出户资金16,717万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度目标:严格贯彻落实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编制和执行医保基金预算。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医保待遇,保障参保人权益。

  (四)内控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对职工医保基金进行管理,待遇资金由市财政局严格审核下拨基金支出户,手续完整,程序规范;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始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医疗待遇。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始终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摆在重要的突出位置,制订实施了《河源市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河源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展稽核内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

  我中心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方面规范合理,全面推进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每季度从业务、稽查、财务以及医保专家对市县医保经办机构的手工零星报销等业务进行了全面稽核检查,建立了常态化和全覆盖的稽核检查机制,有力规范了各项经办行为,切实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职工医保待遇拨付率为100%,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生育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了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为12个月,基金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参保人就医待遇获得感明显提高,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显著,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职工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金运行研判和预警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参保医保政策和经办宣传还需加大力度。

  五、改进计划

  (一)坚持每季度对医保基金运行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为医保决策和政策出台提供有力的依据,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加大医保法规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经办规程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知晓度。

  (三)致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开通更多的医保 公共服务对接国家医保APP、粤省事、粤医保、粤智助,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依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织密支的“网”,做优“支”的文章,重点抓好基金拨付、零星报销、年终清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