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1月份,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2020年1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0年1月,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1人,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下降”,其中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5%、受伤人数下降10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二、事故主要特点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全市安全事故主要呈现“一向好、两集中、三下降”的特点: “一向好”:即除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外,其它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两集中”:即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两大领域。其中,道路交通领域发生1起、死亡1人;消防安全领域发生6起、未发生人员伤亡。 “三下降”:即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5%、受伤人数下降100%。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意见
当前,相关企业正在加班加点突击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极有可能存在仓促扩产、满负荷生产、临时倒班生产、增加原辅材料储存等情况,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加之2月9日后一批企业也将陆续复工复产,极易出现准备不充分、员工精神状态不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与此同时,将迎来节后返程高峰、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给安全生产带来不便,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压力增大。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把握2月份事故规律特点,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燃气、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持续开展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在遇突发性事件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施救和处理善后,最大限度减轻事故负面影响和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河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