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河源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源市信访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
(一)依法履职,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河源市信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依法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开。根据局领导工作调整,及时更新公开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依法制定市信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积极回应,依法公开申请公开信息
2024年,河源市信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其中公民个人申请3条,法人组织申请0条,均依法依规及时办理。
(三)严格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综合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协调局各科室(中心)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
2.严格审核发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
(四)多措并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主渠道作用。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河源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信访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主动及时公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大力开展信息公开等政策法规宣传。主动向社会公开办公场所地点、咨询电话、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信访、合理合法表达诉求,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特别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等方面还有所欠缺。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的信息要及时公开,以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同时,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规范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