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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707922586R/2025-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5-01-14
名称: 2024年河源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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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源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河源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源市信访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

  (一)依法履职,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河源市信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依法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开。根据局领导工作调整,及时更新公开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依法制定市信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积极回应,依法公开申请公开信息

  2024年,河源市信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其中公民个人申请3条,法人组织申请0条,均依法依规及时办理。

  (三)严格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综合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协调局各科室(中心)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

  2.严格审核发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

  (四)多措并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主渠道作用。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河源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信访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主动及时公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大力开展信息公开等政策法规宣传。主动向社会公开办公场所地点、咨询电话、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信访、合理合法表达诉求,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特别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等方面还有所欠缺。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的信息要及时公开,以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同时,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规范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