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河源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规范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运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扣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聚焦医疗卫生服务提质、传染病精准防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及健康科普宣教等关键领域,扎实推进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动态更新工作。全年通过官方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55条;“健康河源”新媒体平台坚守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与权威性,2025年共推送微信公众号文章275篇,总阅读量突破27.7万次,其中《2022-2024年出生婴幼儿家庭注意,育儿补贴申请即将过期》单篇文章阅读人数近2万人。严格按照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办结市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全程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对接,按时完成复文撰写并依法依规公开办理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我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细化各环节工作标准,稳步提升办理效率与服务质量。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答复办结8件(包含上一年结转1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2件。所有已办结事项均严格遵循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办理程序合规、答复内容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三审三校”工作规范,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大存量信息排查梳理力度,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持续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同时,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及河源市医疗机构服务相关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在局门户网站、“健康河源”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集中展示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充分依托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等线下载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另一方面,筑牢平台安全防护防线。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平台运维,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全力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健全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以考核促落实、以评议强质效、以追责明底线。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与投诉举报,畅通监督反馈渠道,联系电话:0762-338923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二是信息公开事后的审核把关力度还有待提升,存在信息更新位置存在偏差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用好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前、后审查检查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