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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901659161/2025-00004 分类: 其他、公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名称: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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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河源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主动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聚焦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科普等重点领域,落实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全年通过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5条;“健康河源”微信公众号用户数131888人,2024年增加2936人。2024年推送信息124条,总阅读量达361310人次。高质量办理市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并做好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按时办理复文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咨询电话、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已办结的2件依申请公开均已按要求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信息,公布河源市医疗机构服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集中展示卫生健康重要信息,利用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公示栏、显示屏、海报等渠道进一步扩宽信息公开覆盖范围。另一方面,加强平台安全防护。明确专人专职,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强化自查和问题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762-338923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6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河源市卫生健康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方式的分类不够准确、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要加大等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工作流程,明确任务清单,努力提升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5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