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河源市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申报机构进行了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经形式审查、现场评审,和平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中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市卫生健康局妇幼科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5日(共7天)。
市卫生健康局妇幼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2-3238381;电子邮箱:hyfyjkfwk@163.com;信函:河源市源城区商务小区市卫生健康局;邮编:517000。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