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变更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河源长安医院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段国良
三、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河源市河源大道长安街口
五、申请变更项目:增加普通外科、骨科和泌尿外科专业诊疗科目
该医疗机构登记注册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河源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762-3131032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