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书科。协助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决定事项的督促办理,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等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负责党建、党风廉政、人事、保密、财务、档案、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意识形态、政务信息联络、普法、安全生产、计生、会务、文件跟踪督办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负责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四)优抚褒扬和军休管理科。负责“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复员退伍军人、军属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及抚恤金的发放工作;负责伤残军人标准及调级换证的审核工作和退役一至四级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
(五)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等工作。
(六)双拥工作科。负责协调驻军和地方的关系,调处军民矛盾和纠纷;指导全市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民共建及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