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7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巡察反馈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把握整改工作要求,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同时,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以党组会、专题会、走访调研等形式积极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责任明确到人。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严把整改质量,先后5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督办重点问题,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有关科室贯彻落实局党组整改工作部署,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上下联动、一体落实的巡察整改合力。
(三)注重建章立制,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整改具体问题,又加强建章立制,坚决从根源上“破顽疾”、在隐患处“堵漏洞”。注重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不足。健全制度机制,围绕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管理、调查研究等方面工作,修订完善制度11项,推动形成一批管长远的治本之策。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统计职能职责方面
1.坚持学做结合,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配合、对接我市关于省“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等有关工作,全面完成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任务;加强经济指标动态分析、监测预警,撰写统计分析材料130余篇;扎实开展“五经普”正式登记工作,圆满完成数据审核、验收等工作。
二是高度重视理论学习。2024年,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24年河源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建立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笔记抽查机制,通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9次,不断增强干部学习主动性、自觉性。
三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用好“学习强国”“国家统计局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平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进行专题辅导、案例教学、研讨交流。
四是提高主题教育质量。2024年,局党组召开3次会议部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组建工作专班,健全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办落实等工作机制,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加强对各县(区)经济运行监测,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服务好市委、市政府各项考核工作,多次就“百千万工程”考核、县(区)综合考核等工作与省统计局、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对接联系,配合完善考评体系。根据市综合考核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为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全面提高统计决策咨询服务质量。2024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服务市政府开展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高质量完成临时性紧急经济分析任务,共参与全市经济工作推进会议、调度会等会议30余次,提供会议参阅材料24篇,4篇分析调研报告得到市领导肯定批示,2篇调研报告分别荣获全市优秀调研成果二、三等奖,为市委、市政府研判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3.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要求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强化工作压力传导。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贯彻,通过局党组会议、视频专题辅导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并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以及国家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例,推动38个市直单位和各县(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2024年以来,我局召开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2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2场,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统计造假”有关情况,到县(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70余次,检查乡镇和企业(项目)1100余家(个),全市统计系统共执法企事业单位128家。
二是强化数据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省统计局有关专业数据治理核查工作要求,坚持“即报即审”,对数据波动较大、增速异常指标进行标记查询,下发数据核验情况确认单,由企业、县(区)行业管理部门和统计机构盖章审核,并向省统计局反馈,及时防偏纠偏。
三是加强入库纳统企业管理。积极与市场监管、税务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加大对企业摸排力度,坚持市、县(区)两级联动,抓好入、退库审核把关,确保入、退库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2024年新增入库单位286家,退库单位132家。
4.全面加强统计监督执法
一是提高执法监督主动性。全市统计系统结合“双随机”抽查、国家和省查询企业,共完成128个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检查主体涵盖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等领域。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单位3家。
二是严肃开展统计执法。2024年度我局依法对17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发现2家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按照《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违法情节严重性,给予2家企业行政处罚。
三是充实执法力量。积极组织动员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和考试,8人通过2024年度全市统计执法证考试,龙川、和平县统计局摆脱无法独立执法的局面。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坚决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河源市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做好重要节点风险研判。
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情况专题汇报通报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
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抓好《河源市统计局统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河源市统计局网络应急预案》等文件贯彻落实,对接入统计专网的终端设备定期扫描;强化业务培训,2024年12月,举办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围绕网络安全业务工作,对全市统计系统业务人员进行细致全面培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统计宣传、数据生产、发布、解读等环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统计信息内网、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宣传工作人员,组建网评骨干队伍。
(二)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干部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2024年至今局党组累计召开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制定《中共河源市统计局党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梳理市统计局岗位风险点。
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24年12月17日,我局召开会议组织市发改、工信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我局各科室负责人集体学习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2025年1月16日,向县(区)统计局发送《用好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的通知》;1月24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反腐为了人民》第四集有关统计违纪违法警示片,切实增强全市统计系统党员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政治自觉。
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定《河源市统计局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在编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2024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35人次。加强干部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统一保管全局干部职工的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定期与公安机关核对证件办理记录并更新登记备案个人出入境信息。
2.统计为民尽心尽力
一是创新服务群众形式。2024年9月19日,在丽日广场举办“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河源专场活动,向市民展示75年来河源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报刊、社交新媒体、12345诉求平台等途径,2024年累计发布《全市经济运行简况》《月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河源统计月报》等统计产品24篇,满足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多元需求。
二是优化社情民意调查内容设置。2024年共完成4个民生热点调研调查,其中,《2024年河源市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市委政策研究室采录于2024年第4期《河源调研》刊出。
三是推进统计知识进企事业单位。2024年,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别到市委党校、县区党校为干部培训学员讲授统计法专题辅导课;深入连平县、江东新区开展送法入企业和统计信用建设宣传活动,并在茶山公园举办2024年统计法治信用宣传活动,派发新修改《统计法》小册子等统计宣传资料。
3.持续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信用建设的有关要求,组织县(区)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对拟认定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全市认定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11家。同时,加强对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的后续跟踪管理,做好复核工作。
二是加强社情民意调查过程管理。健全完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制度5个,积极开展访前培训,对电访话术技巧、电访工作守则等进行培训;强化过程监督,组织专人不定时检查电访室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机抽查监听问卷,研判电访总体情况、问卷监听情况、作废问卷份数等,确保电访问卷质量。
三是加强对基层督促指导。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县(区)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党委、政府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支持力度。2024年12月顺利通过省统计局“7个一”规范化建设第三批验收,全市6个县(区)与统计机构、101个乡镇(街道)已顺利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指导。认真开展统计上门服务,班子成员、业务骨干深入企业、项目一线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了解企业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帮助企业规范填报统计数据、管理统计台账。
4.规范执行财经制度
一是规范专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经费使用有关规定,经全面自查,2024年不存在专项经费不规范使用的情况。
二是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限额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存取现金,加强现金支付凭证的审核对账,减少现金滞留风险。
三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2024年9月以来,我局加强与市财政局日常协调沟通,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和采购流程共开展采购项目5个,所有采购项目均在采购系统备案,并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四是严格公车维修管理。严格实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制度,签订《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合同》,加强维修报销单据审核,健全维修台账,及时将维修车辆、维修部位、维修费用等维修信息录入河源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确保公务车辆维修管理规范、信息可查。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发挥党组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加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2024年,研究部署党建、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等重点工作28次,提出贯彻落实意见92条,切实抓好重点工作推动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充分听取各党组成员意见,进行末位表态。
三是严肃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局党组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四个带头”、反面典型案例以及巡察整改任务等方面,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不足。
四是深入基层指导调研。2024年以来,局领导围绕“五经普”、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累计到县(区)开展调研指导70余次。
2.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明确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党建工作,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开展“千塘万渠”清淤、义务植树等党建主题活动,党建工作质量有效提高。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累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20余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课10次。
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做好谈心谈话、理论学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专册全程纪实,对重要发言、分歧意见及决策依据等关键内容重点记录,会后同步整理电子版纪要,由办公室负责人、各参会领导审核签名确认。
3.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统计专业队伍建设,制定《河源市统计局“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河源市统计局关于贯彻<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方案》,鼓励干部通过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执法证考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统计学专业干部,进一步充实队伍。严格执行任职交流规定,制定轮岗人员计划。
二是严格把关提拔晋升。严格按要求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建立“动议-讨论-推荐-考察-讨论-任职”全链条纪实台账,实行“一人一册”规范管理,对职级晋升干部的民主推荐和测评、廉政意见“双签”、考察谈话、会议记录、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全程留痕,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三是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2024年至今共开展职级晋升3批9人次,职级空缺率由40%下降至16.7%,1名干部提拔到县级政协担任副职领导。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方面
一是推动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到位。对照近年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清单,围绕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管理、调查研究等方面工作,修订完善制度11项,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重新梳理未整改问题。对上轮巡察、审计指出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对市统计局1994年前后会计账本进行全面梳理,积极走访、电联有关当事人,并出具有关情况说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旗帜鲜明打造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督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在“当下改”中探索“长久立”,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三)压紧压实层级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全面履责上从严,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在关键环节上从严,有针对性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财务、行政审批、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在日常管理上从严,坚持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和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担当作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上来,发挥好统计“晴雨表”作用,为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贡献统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3319495;邮政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河源市统计局;电子邮箱:hy_bgs@gd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