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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212Y/2025-00053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6-11
名称: 河源市统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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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统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时间节点

河源市统计局

系统内普法

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出台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

业务会议、线下宣传活动、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1、利用统计业务会议、培训,统计工作调研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2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
3
、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咨询、培训等普法宣传活动。

贯穿全年各项统计业务、培训、执法检查等工作

社会面普法

统计调查对象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

结合民法典主题宣传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