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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212Y/2025-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1-09
名称: 河源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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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浏览次数:-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河源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依法治统为重点,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全市统计系统把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9月26日,我局邀请市委宣讲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蓝战山同志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一学习、一贯彻、一落实。我局先后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领导干部认真学、全体干部集中学,全面系统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部分篇目等,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工作氛围。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精神

我局先后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等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继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

(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蓝战山同志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扎实推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蓝战山同志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河源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强化党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规章制度,切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三是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蓝战山同志作出制定《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批示要求,明确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统计法进党校,筑牢依法统计防线。

二、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以学法促普法,夯实法治工作

我局把法治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坚持集中学法、考试学法和日常学法。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各县(区)统计人员学习和宣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汇编》),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筑牢学法普法工作。

(二)突出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力度

加大对统计对象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执法的各个环节,主动向统计执法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强化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律意识。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普法力度。10月10日,我局副局长吴群阳受邀到市委党校,为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2期)学员45名讲授统计法专题辅导课,进一步促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大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及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员的普法力度。我局党组明确要求,所有专业培训,必须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第一部分内容进行培训,并在党组会上带头学法。向统计调查单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500多份。三是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河源专场活动。9月19日,由河源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在丽日购物广场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河源专场活动,现场答疑咨询、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宣传资料派发等,派发统计普法资料近500份。四是举办宪法日法治信用宣传活动。12月4日,河源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源调查队联合在茶山公园共同举办2024年统计法治信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统计宣传资料、开展现场答疑、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吸引广大市民前来参观和参与互动,期间,派发统计宣传资料近1000份。

(三)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统水平

一是抓执法人才库建设。加强基层统计机构监督能力建设,督促县级统计局配足配强统计执法人员。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组织执法骨干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执法能力培训,打造一批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执法人才队伍。积极组织全市统计执法后骨干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和考试,提高考试通过率。今年全市执法证考试通过有8人。二是抓学习强素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进行学习并考试,考试成绩均达90分以上,优秀率100%;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和业务知识;局主要负责人在党纪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上法治思想专题党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对统计法律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有了新认识,对下步如何抓好统计工作有了新提高。10月17日,市局组织全局人员收看国家统计局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 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专题辅导课,近50人参加。

三、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行为规范透明

(一)推动监督部门协同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为更好落实《监督意见》,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逐步探索形成统计监督机制体系。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协调。我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线索时,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二是加强与市委巡察部门贯通协调。与市委巡察办建立了巡前沟通机制、巡中配合机制和巡后衔接机制,市委每一轮巡察,将统计工作列入巡察内容。三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贯通协调。县委组织部门在提拔任用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时,我局党组批复同意意见。积极推动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10月10日,我局副局长吴群阳受邀到市委党校,为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2期)学员45名讲授统计法专题辅导课。

(二)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按检查方案,随机抽取的一定数量的企业(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认真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干预统计调查单位真实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到目前止,全市开展了124家企业(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13家企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文字记录,及时公开行政检查结果信息。市局统计执法检查的17家企业(项目),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执法检查结果。三是抓实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严格依照省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已完成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基本标准和一般标准评查,查看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执法流程是否规范和案卷制作水平等。

(三)以案为鉴,推动统计典型案件的曝光度

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统计的市领导汇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的通报》情况。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的通报》,并转发给各县(区)统计局学习,强调统计系统干部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红线。

(四)强化统计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企业信用建设,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我局组织县(区)申报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认定企业将在两年内免于省、市、县组织开展的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发挥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2024年全市认定2023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有11家。

四、存在的不足与困难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壮大;二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法治工作经费争取列入财政预算。

五、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法治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惩统计造假的指导性、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坚持以政治理论为引领,不断深化学习,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二)严格统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日常实地核查等手段,提高统计执法检查针对性,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健全统计举报线索机制,严肃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充实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打造过硬统计执法队伍,督促不具备执法条件的县区,抓紧补齐配强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过罚相当。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企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认定。

(三)强化监督问责,惩防统计造假。继续强化统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监督部门沟通对接,重点探索与纪检监、审计部门建立贯通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发现统计违法违纪责任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调查对象“绝大多数”,积极推动统计法和统计知识进党校,利用好“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统计干部、调查对象知法、守法,强化统计宣传实效。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