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河源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要求,以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统相结合,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河法治办〔2023〕10号)要求,现将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全市统计系统把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同志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落实。我局先后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领导干部认真学、全体干部集中学,整体、系统、全面学习了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累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主题党课6次,举办读书班2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强化使命担当,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堤坝。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我局先后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等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积极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和部门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监督实施意见》)。5月19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部分章节等内容;7月14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监督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
(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同志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扎实推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蓝战山同志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河源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规章制度,切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三是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蓝战山同志牵头研究制定《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开展统计知识进党校,筑牢依法统计防线;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政绩观专项整治,牢牢守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底线。
二、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作用,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以学法促普法,夯实法治工作“主阵地”
我局把法治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统计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坚持集中学法、考试学法和日常学法。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区)以及各镇(街道)统计人员学习和宣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汇编》),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筑牢学法普法工作“主阵地”。11月2日、9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受邀到市委党校,为2023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主体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740余名学员作题为《依法统计助力发展》的专题报告,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12月1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群阳在2023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上讲解《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汇编》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基层统计干部的学法普法力度。
(二)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部署要求,强化领导抓部署,夯实责任抓落实,科学统筹、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思想重视,组织保障有力。我局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3月10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为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3月20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主持召开河源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谋划具体落实措施。3月31日,我局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对专项治理行动再研究再部署,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三是明确要求,扎实有效推进。3月20日、24日,我局分别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具体分工、时间节点和各有关科室责任,要求全市统计系统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四是上下联动,合力推进行动。根据统一部署,各县(区)迅速行动,相继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的实施方案。五是抓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自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先后通过动员部署会、专项工作推进会、工作总结会,扎实推进落实5条整治措施,推动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坚决刹住统计造假屡禁难绝歪风,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截至目前,全市共自查入退库868家,自纠98家;对1537家企业(单位)进行源头数据质量核查,自纠122家;编辑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简报80期。
(三)突出警示教育,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加大对统计对象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执法的各个环节,主动向统计执法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强化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律意识。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普法力度。《广东省统计条例》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已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部分章节、《民法典》和《广东省统计条例》,推动工作实践。二是加大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及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员的普法力度。我局党组明确要求,所有专业培训,必须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第一部分内容进行培训,并在党组会上带头学法。积极向统计调查单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发放《统计法读本》等宣传资料2200多份,其中发放《广东省统计条例》等宣传资料1500多份。三是积极探索统计培训班增加统计法律法规测试内容,在个别县(区)试推行统计法律法规内容测试,提升培训效果。同时,统计机构人员到企业检查、调研时,向企业统计人员发放并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余份。四是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河源专场活动。9月26日,在源城区太阳广场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河源专场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同志出席活动并讲话,活动包含了现场答疑咨询、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宣传资料派发等环节。五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4日,根据《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在茶山公园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广东省统计条例》等活动,蓝战山同志带头在现场宣传,推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结合“五经普”重点工作,大力宣传依法普查
市经普办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做到把依法普查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同时,在普查推进过程中,通过督查、质量抽查等形式加大普查核查力度,杜绝出现未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开展普查的行为,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截至目前,市经普办制定《河源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报刊、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等渠道作用,累计在《河源日报》和《河源晚报》刊登普查信息9期,“河源发布”和地方发布等官方公众号推文75条,并通过四大运营商向市民推送依法普查信息,推动全市各地全方位、分阶段、有重点开展宣传动员。
(五)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法治队伍稳定性
一是抓学习强素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进行学习并考试。在全市普法考试中,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优秀率100%;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和业务知识;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同志在纪律教育学习月给全体干部职工上法治思想专题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广大干部对统计法律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有了新认识,对抓好统计工作有了新认识。二是抓人才库建设。加强基层统计机构监督能力建设,督促县级统计局配足配强统计执法人员。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组织执法骨干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执法能力培训,打造一批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执法人才队伍。积极组织全市统计执法后备骨干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和考试,提高考试通过率。2023年2月,我局举办统计执法证资格备考培训班,切实提高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7月,组织参加全省统计执法力量培训暨工作动员部署会,学习统计执法流程、执法检查内容和执法检查重点指标等内容。
三、健全制约与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行为规范透明
(一)推动监督部门协同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
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逐步探索形成统计监督机制体系,形成推动专项治理行动的合力。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协调。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线索时,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二是加强与市委巡察部门贯通协调。市委巡察办和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巡察与统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巡前沟通机制、巡中配合机制和巡后衔接机制,市委每一轮巡察,将统计工作列入巡察内容。三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贯通协调。县委组织部在提拔任用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时,均征得我局党组批复同意意见。积极推动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6月15日,邀请到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郭茂成同志为2023年统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的50多名学员作题为《筑牢数据质量的“四梁八柱”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专题辅导课。11月2日、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受邀到市委党校,为2023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主体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共700多名学员作了题为《依法统计助力发展》的专题辅导课。四是加强与市审计部门贯通协调。我局与市审计局加强日常沟通,市审计部门称自2022年6月起,将“统计真实性、合法性”列入审计项目范围。
(二)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典型统计案件的曝光力度。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国家统计局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并转发给各县(区)统计局学习。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统计的市领导汇报了《国家统计局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情况。同时,11月2日、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在2023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主体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作专题辅导课时,通报了该文件相关内容。12月1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群阳在2023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简明扼要的讲述了该文件通报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加大典型统计案件的曝光力度。到目前止,我市暂未有对已查处但尚未完成追责问责和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查处的统计造假案件。
(三)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一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按检查方案,随机抽取的一定数量的企业(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认真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干预统计调查单位真实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到目前止,全市开展了165家(市局执法检查55家)企业(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6家企业(项目)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立案有3家企业(其中:1家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另2家免予行政处罚)。二是抓实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严格依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已完成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基本标准和一般标准评查,查看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执法流程是否规范和案卷制作水平等。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文字记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我局统计执法检查的55家企业(项目),将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执法检查结果。
(四)加大统计信用建设,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企业信用建设,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10月16日,出台《河源市统计局关于申报2023年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组织县(区)申报,认定企业将在两年内免于省、市、县组织开展的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发挥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存在的不足与困难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不足,不能有效满足执法监督需要。到目前止,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证共有16人(含今年考试合格的2人),其中:市局8人(含今年考试合格1人),县区8人(紫金3人、东源2人、源城1人 、高新区1人、和平县今年考试合格1人),没有两本证县区有源城区、和平县、龙川县、连平县。造成的主要原因为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做好自己的业务就行了。同时县区公务员编制偏少,且公务员年龄偏大,导致符合执法资格考试条件人员偏少。二是基层单位特别是企业等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一些人员刚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就因各种原因调离或离开企业,对统计执法、法治宣传都造成一定的难度。同时,基层财政困难,经费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造成一定的困难。市级经费还能得到保障,一些县区财政困难,主要以保运转为主,统计执法检查经费、法治宣传经费较少,个别县区甚至是没有。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和一些调查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导致一些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如一些入库项目资料存在问题,不属于投资统计范围的项目申请入库、合同业主与备案证不一致、开工照片体现不了项目的开工建设、开工照片没盖章等。
五、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坚持以政治理论为引领,不断深化学习,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二)严格统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日常实地核查等手段,提高统计执法检查针对性,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健全统计举报线索机制,严肃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充实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打造过硬统计执法队伍,督促不具备执法条件的县区,抓紧补齐配强执法人员。继续严格执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确保过罚相当。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企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认定。
(三)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调查对象“绝大多数”,积极推动统计法和统计知识进党校,利用好“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统计干部、调查对象知法、守法,强化统计宣传实效。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强化监督问责,紧盯统计造假问题。继续强化统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监督部门沟通对接,重点探索与审计部门建立贯通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发现有统计违法违纪责任线索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