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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212Y/2023-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名称: 河源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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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2-08  浏览次数:-

2022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数据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强化经济研判预警,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为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眼“培根铸魂”,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并印发《中共河源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精神。累计邀请市委宣讲团开展宣讲报告3场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10次,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举办的“时代统计大讲堂”等专题讲座9场次。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安全专题研判会4次,及时做好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负面言论和错误思潮,有效防范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聚焦统计宣传、数据生产和数据解读的线上、线下两个阵地,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统计数据发布进一步规范,统计系统领域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三是持续加强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议上通报典型案例,通过认真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统计局廉政工作会议、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部署推进局机关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持续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累计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10次,吸收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各1名,2名预备党员及时转正,开展了以“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党的二十大开幕直播盛况,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五是坚持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择优晋升导向,严格按照充分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规定步骤和程序,优先提拔使用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今年开展职务晋升2次,提拔晋升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各1名,通过省考招录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公务员1名,新提拔、招录的干部得到充分认可。

(二)致力“精准研判”,助推经济平稳运行。充分发挥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职能,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强化经济形势研判预警,及时召开全市统计经济预警监测会和经济分析会,按照统一流程和方法科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为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序提供了更加精准的研判预警。2022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94.57亿元,同比增长1.0%;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53.67亿元,同比增长4.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63.51亿元,同比增长2.4%;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8.01亿元,同比下降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64亿元,同比下降1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79亿元,同比下降3.4%

(三)聚焦“主业主责”,统计服务持续优化。一是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窗”“晴雨表”作用。通过政风行风热线、12345热线、统计开放日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河源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更新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及时编印《统计月报》《统计分析汇编》《粤东西北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表》等丰富优质的统计服务产品,最大程度满足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产品的多元需求。928日,成功举办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现统计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改革举措。全年累计发布统计月报10期、全市经济运行简况11篇,编印《河源统计资料》36期,办结河源市12345平台诉求件23宗,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公开我市统计系统工作动态60余条,其中被省统计局采用36条。二是不断提升统计分析水平。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围绕经济运行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展开统计分析,深化对数字背后经济关系及经济规律的剖析,统计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累计撰写各类经济运行分析材料70余篇,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了《河源经济发展水平与北部生态发展区比较分析》《疫情背景下河源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对策分析》等统计分析材料,其中,《20221-5月河源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我市2022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低于潮州市的原因简析》2022年河源市移动支付现状调查》3篇分析材料得到市领导批示。三是扎实开展社情民意调查。5月,为高质量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我局与河职院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政校合作共建项目协议书》,进一步深化政校合作,共同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基地,依托高校资源优势,组织高校学生到我局参与民意调查等社会实践工作,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不断拓展社情民意调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准确反映群众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认可度、满意度。高质量完成居民生育观现状调查、移动支付调查、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等调查课题3个。

(四)坚持“标本兼治”,数据质量有效提升。一是纵深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6月至10月,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工作部署,河源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按照“四个必查”“三个一批”要求,聚焦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综合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通报曝光等多种措施,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并取得良好成效,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市统计局认真总结我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向市政府、省统计局报送了《河源市统计局关于河源市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成效得到肯定。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两防”不放松,按照统计局2022年执法检查工作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河源市2022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全市统计系统全年累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159家(其中市局检查47家),进一步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三是强化数据日常核查。加大对统计数据的核查力度,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查看的方式,对存疑企业重点查、全部企业随机查,加强全业务流程质量控制,对有异常的统计数据,及时电询或实地走访相关企业,摸清数据真实情况,统计数据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累计到县区开展指导检查或数据质量核查60余次,核查乡镇、村和企业(项目)400余个。

(五)抓牢“常态长效”,法治建设步步深入。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和有关论述。322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责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各县(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通过常委会、常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途径深入学习《监督意见》,全市学习人数达760余人次;6月下旬,我局向各县(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监委、发改局、工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派发由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共104本,进一步扩大学习覆盖面,领导干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切实将法治思想融入统计工作,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抓好年2022年度线上学法考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学法考试并全员高分通过,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学法考试要求目标。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为契机,持续推动《统计法》《监督意见》进党校,420日,市统计局梁小菊同志应邀到市委党校为处级干部进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100多名学员作题为《坚持依法统计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辅导课。1212日,举办《广东省统计条例》知识竞赛测试活动,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50人参加测试,各县区同步组织测试,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目的。三是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422日,市统计局举办河源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授牌仪式,授予富民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2021年度河源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六)立足“固本强基”,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全面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分别选取各县区共8个乡镇(街道)16个村(社区)作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示范镇,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落实好人员、经费、场地等各项保障,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建设。目前,我局已对各县区统计局、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初步验收,4个县区统计局及21个镇街达到达标以上等次。二是深入一线调研指导。落实全市统计系统联系指导县区工作机制,由市局分管领导和各级调研员分别负责联系各县区,针对各县区突出特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构建严密的数据质量监控长效机制,为基层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具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同时,以“数出有据”为原则,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规范统计生产流程,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022年,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调研、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调研等专项调研。三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根据企业和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参加培训、到县(区)开展专题报告等形式,对企业、县区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综合能力、国民经济核算、工业、投资建筑、农业、商贸、法规等业务培训10场次,参训人员达760余人次,通过培训,统计工作人员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有效增强。

(七)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和人口普查后续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五经普”筹备工作方面。我局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筹备工作,局领导靠前指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筹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按照“谋划要早、推动要紧、落实要严”的原则,及时成立局五经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区也先后组建五经普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做好了机构、人员、经费预算以及重点问题研究等各项准备工作,配齐配强业务人员,强化基层基础力量,为做好五经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七人普”后续工作方面。为弘扬普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市七人普领导小组授予了市、县33个单位“河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01人“河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称号。扎实开展七人普资料分析开发工作,市人普办完成《河源城市人口变化趋势与经济发展研究》等4个课题报告,全市统计系统撰写人普分析材料22篇,最大限度发挥人普资料的经济社会效益。

此外,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档案保密、财务管理、工青妇群团等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大进步。

二、存在不足

虽然各项统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的工作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全面。发挥统计参谋作用还不够充分,前瞻意识还不够强。统计基层力量依然薄弱基层人员专业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四是统计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信息数量、质量均有待提高。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统计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优质高效,推动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

(一)坚定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警惕“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新特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二)发挥统计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工作力度,定期开展统计分析,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努力满足党委、政府、社会群众日益增长、持续升级的统计需求。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巩固扩大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成效,扎实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扎实有序开展好五经普各项工作

(三)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统计法和统计知识进党校,利用好“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统计干部、调查对象知法、守法。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序推进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推广优秀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全市统计工作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和联系指导力度,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的手段和内容,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强化统计队伍建设,牢固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及时选拔使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