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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212Y/2022-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2-08
名称: 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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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2-08  浏览次数:-

2021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1+1+9”决策部署和市委“六个抓”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撑和优质统计服务。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作用,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充分发挥经济运行监测预警预判职能,从年初着眼全年计划目标,加强对各县区和职能部门日常上报统计数据监控,重点对统计数据出现异常的企业进行核查,每季度季前、季后召开全市统计经济预警监测会和经济分析会,不断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全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73.99亿元,同比增长8.0%,比全年目标(7.0%)高出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4.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0.26亿元,同比增长8.7%,两年平均增长7.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9.53亿元,同比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9%,两年平均增长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7.62亿元,同比增长7.5%,两年平均增长0.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29亿元,同比增长5.6%,两年平均增长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64亿元,同比下降6.2%,两年平均下降3.7%

(二)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局党组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做好各项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局迅速响应、精心部署、积极行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今年以来,印发党史学习教育简报30期,邀请市委宣传团成员到我局开展宣讲报告3场次,实地打卡了莲花山公园、大潮起珠江展览馆等红色景点,开展了统计干部“唱响红色赞歌”等统计特色活动。二是狠抓理论武装不放松。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为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系列最新重要讲话和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中心组带头学,通过“三会一课”、专题研讨、读书交流、学习强国APP、统计网络培训平台(钉钉平台)、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学、系统学、深入学,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狠抓责任落实不停歇。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在人员、经费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切实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促进”。四是狠抓廉政建设不动摇。持续加强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多次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议上通报典型案例,组织观看廉政电影和廉政主题报告,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

(三)持续强化统计“双基”建设,基层统计能力有效提升。全市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要求,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全市统计系统新增统计工作人员8名,统计队伍人员力量得到充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补贴,部分县区基层统计人员岗位补贴上调到300400元,进一步调动了基层统计人员积极性。二是强化业务指导,落实全市统计系统联系指导县区工作机制,由市局分管领导和各级调研员分别负责联系各县区,针对各县区突出特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构建严密的数据质量监控长效机制,为基层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具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今年以来,围绕新上规模企业核查、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派出业务指导组达20多次,共到村委或企业调研指导达260多个。三是加大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力度。根据企业和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培训计划,对企业、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综合能力、国民经济核算、工业、投资建筑、农业、商贸、法规等业务培训16场次,参训人员达700多人次,其中,10月中下旬分两期组织市有关单位、县(区)统计局及工业园统计业务骨干102人,到深圳大学参加为期5天的统计干部培训班,通过培训,统计工作人员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有效增强。

(四)树牢“为数据需求者服务”理念,统计服务不断优化。坚持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方法,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精细化、特色化、个性化的统计服务。一是强化数据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信息以及统计信息解读文章,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调查信息。二是打造统计精品。及时发布年度《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高质量编辑出版《河源统计年鉴2021》,全年撰写统计分析报告36篇,编印《粤东西北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表》,圆满完成光盘行动调查、中小学校园安全调查等4个课题调查工作,累计印发《河源统计月报》近4200本,为市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更具针对性政策提供有益参考,最大程度满足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产品的多元需求。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统计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手段,采用“线下+线上”的形式,将地区生产总值解读、经济形势分析材料制作成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统计宣传资料,通过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日报、河源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媒体对外发布,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浓厚氛围。今年组织开展了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累计发放统计宣传资料500余份。

(五)努力提升依法统计能力,统计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巩固“两防”成果,推进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一是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认真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工作机制和《河源市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河源市统计违法举报制度》等多项制度,确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开展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标国家统计局督察组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落实问题整改工作,配合纪委等部门做好了统计违纪违法涉及人员责任追究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同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三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工业、商贸、服务业、投资等企业和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积极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市局累计直接检查企业69家。同时,加强对各专业在数据填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有效打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提高统计法的权威性,进一步促进了依法治统。四是规范统计行为提升数据质量。建立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管理办法、企业“一套表”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对源头上报数据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痕迹管理,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六)稳步推进“七人普”数据汇总开发工作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七人普工作方面,202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目前已完成市级主要数据的发布工作和普查报告书撰写工作,我局将继续对普查数据展开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积极推动普查成果共享应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方面,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全市聘请了近300名调查员,完成了92个样本村住房核查工作,目前正依法依规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此外,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档案保密、人事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青妇群团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进步。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项统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重要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二是重视支持、理解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氛围仍不够浓厚。三统计基层力量依然薄弱,基层人员专业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四是基层统计法制机构还不健全。五是发挥统计参谋作用还不够充分,前瞻意识还不够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八届人大会议确定的宏伟目标任务,继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抓实抓细各项统计中心工作,全面推动统计工作实现新变革、新跨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和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强基层党组织,加强机关政治生态分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局机关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本系统、本单位内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重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有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分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拓展干部教育培训培养方式,规范干部个人事项及档案信息管理。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提高预算绩效、规范支出行为。

(二)着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坚持慎终如始,巩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密切跟踪主要领域、指标走势与变化,统筹做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与预判,提升研判分析服务实效。聚焦关键领域,重点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断点、堵点,推动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强化投资领域统计监测,及时跟进重大项目投资进度、房地产市场等投资领域现状,加强消费市场变化预警预判,切实发挥投资消费稳增长作用。持续创新调查调研方式,加大力度,主动对接,深入了解企业情况,更好服务企业。灵活运用调查方法,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调查,报送高质量的统计分析和信息。

(三)深入开展“深落实年活动”。按照省统计局部署,扎实开展2022年“强基础、增能力、再创新”深落实年活动。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指导力度,为基层工作“减压赋能”,通过创新推进应统尽统工作机制、共享部门数据等方法手段,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灵活采取现场培训、远程指导、视频会议等办法,加强业务指导。认真实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做好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批零住餐、社会科技、服务业、劳动工资和农业等各专业年报月报工作,保证上报率和时效性。严格落实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做好统计数据采集、加工和审核验收工作,不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四)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统计文件精神,大力推动“统计进党校”,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防惩统计造假,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聚焦重点工作,广泛利用“以案释法”、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谋划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扎实做好“七人普”后续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七人普”课题研究,做好普查资料的归档整理,编印出版普查资料,充分挖掘发挥普查数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精心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向市委、市政府提前做好“五经普”有关情况报告,科学谋划普查总体思路,研究制定普查方案,组织开展普查专项试点,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申请,积极谋划开展“两员”储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