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河长办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社局、市河长办和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差额评选、征求意见及省评选办初审反映,确定东源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河湖长制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河源市水务局黄景生同志为河湖长制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东源县康禾镇袁明鑫同志为优秀河湖长推荐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3月25日—31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来访等方式向市河长办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河源市河长办,0762-3334306;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5号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河长办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