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利城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张法周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宣传、意识形态、保密、档案、综治、平安建设、信访、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后勤服务、退休人员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创文、计生、关工委、财务审计、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水土保持科、质量安全监督科、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务中心。
赖少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资源管理、市区供水、节水、河长制与河道湖泊管理、水经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旱灾害防御、防洪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水资源与供水管理科、河湖管理科(河长办)、建设与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王小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干部人事、工青妇、内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规划计划、农村水利水电管理、执法监督、水利学会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计划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执法监督科、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为明确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干部职责,充分发挥职级公务员作用,对本单位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的分工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廖辉光 二级调研员,协助负责关工委工作。
叶东平 四级调研员,协助王小飞同志工作。
邱兆祥 四级调研员,协助张法周同志工作。
肖志伟 防洪工程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协助赖少略同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