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源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4次,召开党组会会议学习46次,集中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4年河源市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工作要点)重要内容,通过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年度学法考试培训、每月组织党小组会学习等各种途径进行常态化学习宣贯。开展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会,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扎实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印发《河源市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内容、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党组(局务)会议研究审议了《河源市水务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河源市水务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指引》等重要事项和制度规范,定期听取党建、人事、保密、水行政执法、综治、审计、意识形态等工作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5月上旬开展了党组书记专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活动,有力增强了机关普法学法积极性主动性。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动态完善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梳理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有序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目前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责清单均已明确具体承办的内设机构和办理流程,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受审分离”模式。全面普及了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对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事项注册了电子证照。三是常态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印发了《河源市水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重点对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等面向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检查,截至11月上旬,已全部完成抽查监管任务并予以公示。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开展了“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工作、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组织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五是法治推动水利发展成效显著。汛期依法定职责开展防汛值班、应急响应、洪水调度、工程巡查,成功防御“龙舟水”和台风“格美”等强降雨过程;依法组织河湖长开展“清淤”“清漂”“清四乱”等河湖管理工作,在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我市评为优秀等次,获得广东省河长办通报表扬;贯彻《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我市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稳步推进。灯塔盆地灌区全线通水,有效缓解近20万亩耕地缺水问题,建设成效写入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四)立足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与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印发实施《河源市水务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河源市水务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指引》《河源市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二是坚持强化依法决策。2024年联合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22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决策建议、目录公示、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部门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开展了1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河源市防洪规划(2022-2035年)》编制工作。三是贯彻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有关要求,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局网站依法发布通知公告、动态信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依法公布权责清单、实施清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依法调处化解矛盾。参加省水利厅信访工作受理办理法治化专题讲座,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水利系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按时办理信访件、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事项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供水投诉及供水建议和咨询等。五是依法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汛期和节假日落实24小时值班,全年启动水利防汛应急响应20次,维持响应59天;落实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召开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视频培训会议,提升基层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定期派出工作组到县区开展水利工程“一线三排”,检查全市水库电站等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贯彻《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监督市区供水企业严格落实供水应急预案、节假日应急值班、应急抢修队伍和设备,及时开展市区供水突发应急抢修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针对《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编制公布了5个行政处罚事项,认领1个行政许可事项,完善了市级通用目录和本部门权责清单,按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了《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执法信息和执法数据公示,按要求进行了文字、音像记录,对相关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三是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行河源“粤执法”上线应用,充分应用河源“粤执法”平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水行政执法程序正确、文书规范、公示及时。四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河源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五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印发了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实施方案、河湖安全保护执法行动方案,联合省东江局、惠州市水利局及河源海事、检察、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增强执法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六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2024年,全市水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巡查744次,出动执法人员2602人次,巡查河道5.88万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有效遏制我市河湖区域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普法学法和业务培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加强。组织开展本局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2024年度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5月下旬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法在你身边》“案说民法典”系列普法片。6月份开展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竞赛、网络答题活动。8月份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会。12月份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干部职工60多人次参加了省水利厅宪法专题讲座。印发《河源市水务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领导班子读书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结合业务工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业务科室在谋划、部署、推动、总结工作过程中贯彻法治思维不够突出,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意识还不够强,推进业务工作与落实法定规范、法定程序结合不够主动、不够紧密。二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科室对各自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事项的办事指南修订不够主动、及时。三是行政检查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业务培训针对性还不够强。较依赖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本级组织的培训偏重理论学习,结合水利执法实际开展调研、总结、指导基层方面做的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普及水利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不断提升水利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水利改革措施,不断把水利“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三是持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及违反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