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服务供应商: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印发<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调查制度(2023-2026)>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5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10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完成节假日重点商贸企业商品储备、商品销售情况等统计分析,商务信息预报维护等工作任务。我局拟公开选聘河源市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选聘单位(委托方):河源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河源市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项目概况:需要两名以上驻点人员专职负责开展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主动联系服务样本监测企业,科学有效地督促样本企业完成填报工作;按时按量完成重要商品监测周报表、综合分析材料;商务信息预报维护;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假期重点商贸企业商品储备、商品销售情况等分析材料等;通过统计监测数据科学分析并编写分析材料,为宏观决策、行业管理和居民消费服务提供意见建议。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商务部系统信息平台运维工作。
1、做好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以及应急商品数据库的运行监测工作,督促样本监测企业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做好企业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协助市商务局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节假日消费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
3、要按照《广东省市场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质量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二)重点样本企业、保供企业名单调整优化以及承办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1、按照省、市商务部门的要求,重点整优化样本企业结构、补充样本企业数量,做好河源商贸服务典型企业名录及数据更新工作。
2、在市商务局的指导下,负责承办河源市商贸服务业统计等业务培训工作。
(三)商务预报工作。
做好河源市商务预报工作,按时、按质做好动态分析和综合分析材料,按时收集并上报多渠道文章采纳等工作。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服务要求。
(二)有为政府同类项目提供服务的经验。
(三)服务商信用良好,不得为“信用广东”网(https://credit.gd.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选聘。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封面及报名材料目录。
(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1.报名企业或单位书面简介;2.既往类似服务业务开展情况;3.服务商开展本项服务的优势和总体设想;4.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5.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三)服务方案(含报价);
(四)服务商资格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记录查询等;
(五)相关业绩、能力证明材料;
(六)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需包含38个查询领域,查询时间范围至少1年以上);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
(二)报名方式: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市商务局三楼305室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科,电子版同步发送到hyfmk3387022@163.com。
(三)联系电话:0762-3387022。
河源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