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6号)《河源市商务局等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的通知》(河商务函〔2022〕82号)等文件精神,东源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10个,经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复核、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核定东源县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9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18日(共7天)。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101。
附件:河源市东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复核情况表
河源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2日
河源市东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入库项目复核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