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通气会,通报今年1-8月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并回应媒体朋友关心关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办公室主任廖文彦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李玲、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科科长钟小玉、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科科长黄赟和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副局长刘炜出席新闻通气会。以下是新闻通气会实录。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下午好!欢迎参加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通气会,也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出席今天通气会的嘉宾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李玲科长、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科钟小玉科长、执法监督科黄赟科长和龙川分局刘炜副局长。我是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办公室主任廖文彦。
今天的通气会有两项内容,一是通报今年1-8月我市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回应媒体朋友的关切。首先由我来通报1-8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状况。
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方面。1-8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8.4%,与梅州、汕头并列全省第一,高于全省平均值(94.5%)3.9个百分点,高于非珠三角城市平均值(96.0%)2.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6项评价指标100%达标。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国省考断面和重点湖泊水库等3项内容。
1.饮用水源方面,1-8月,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国省考断面方面,1-8月,我市国考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持续领跑全省,10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地表水Ⅴ类比例为0。
3.重点湖泊水库方面,1-8月,“新丰江水库”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新丰江水库营养状态指数为19,保持较低水平并稳定在贫营养状态;枫树坝水库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Ⅰ-Ⅱ类。枫树坝水库入选2025年广东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我的介绍完毕。现在,我们回应一下媒体朋友关切的问题,请大家提问。
枫树坝水库入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龙川县为保护水环境特别是枫树坝水库做了哪些努力,成效如何?
近年来,龙川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河湖建设的工作部署,系统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综合治理,全力打造以枫树坝水库为核心的生态建设示范区。
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开展水岸同治,注重源头治理。全面清退库区污染,拆除网箱养殖59.7万平方米、餐饮船29艘,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200多户,从源头斩断污染链条。投入1200多万元建立常态化打捞机制,有效清理水浮莲与垃圾,并在主河段建设了2套固定拦漂设施,保障河道长治久清。全面推进库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流域内8个乡镇、126个自然村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二是强化系统保护,提升治理效能。修编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对生态敏感区实行封闭管理,组建专职巡护队伍,运用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开展高频巡查,构建多方协同的监督体系。三是挖掘生态价值,实现绿富双赢。成功打造“龙川山茶油”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推动油茶产业发展成为当地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积极探索碳普惠工作,通过“政府+国企+村集体+村民”碳普惠模式,首批深圳市森林经营碳普惠交易减排量达67.32万吨,实现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突破。
这一系列举措,为水库生态筑牢坚实屏障:一是水质持续优良。枫树坝水库水质常年保持Ⅰ–Ⅱ类标准,有效保障东江流域生态基流。二是污染减排效果明显。流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与大幅削减,每年削减COD约77.13吨、总磷约5.79吨、氨氮约33.57吨。三是资源生态互济。库区森林覆盖率达89.5%,自然岸线率达87.73%,新增动植物186种,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四是绿色产业向好。油茶产业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林业碳汇、碳普惠交易实现重大突破,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
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河源市在推进这一制度改革过程中,有哪些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这些改革措施为企业带来了哪些实实在在的便利?又如何确保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不降低?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效能,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目标导向,聚焦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不畅、企业重复申报、监管碎片化等痛点,积极探索创新,推进“两证合一”+“一证监管”,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着力建设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制度。
关于“两证合一”的改革突破,一是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度衔接,加强技术帮扶,在环评编制过程中充分衔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管理要求,避免对企业多头要求和管理。二是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办理由传统的接续办理“串联”模式变为同步办理的“并联”模式,对于环境影响较小的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建设单位通过申请,可同步获得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精简了申请材料,节约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时效。2025年以来,全市已有4家企业享受“两证合一”便利,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平均节省企业跑动次数2次。
如何推进“一证监管”,一是全面开展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将工业固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以及工业噪声的排放情况详细纳入排污许可证中,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二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企业的各项污染物排放行为进行统一监管,实现“一个企业、一张许可证、一套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下一步,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优化“两证合一”范围,继续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执法、监测、总量、统计“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一证式”监管模式。
今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代表队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荣获全省第一,我们想了解一下,是如何培养和锻造出这样一支优秀的执法队伍的?在推动河源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是如何发挥尖兵作用的?
首先,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此项工作的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作为重中之重,周密部署、科学统筹,提出锻造环境执法尖兵工作思路,以“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为标准,坚持实战实训,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中锤炼担当本领,不断强化无人机、走航车、自动监控等先进装备、设施应用,快速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专业化、智慧化、规范化水平。
2022年以来,连续4年在全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2023年、2024年均获评团体二等奖(保持全省前五),2025年获评团体一等奖、全省第一名,并首次实现5个单项奖大满贯(3项第一名、1项第三名、1项第四名),培养出1名国家级环境执法培训讲师、4名省级讲师及执法骨干、2个全省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6名表现突出个人,30余人次获得国家和省市级各类表彰。此外,相关普法项目获评2023年-2024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市局执法监督科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近年来,我们在推动河源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始终锚定“守护‘粤港水塔’、守好‘蓝天白云’、守牢‘净土安全’”三大战场,以创新执法护航生态、用实干担当守护绿水青山,为河源成为全省水冠军、气先锋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一是淬炼尖兵“强基”,锻造铁军队伍过硬本领。坚持以系统化培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尖兵队伍保障。一方面,搭建“环境执法微课堂”“青年夜校”等创新学习平台,联合多部门举办3届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竞赛,采用“理论授课+实操演练+案例研讨”的培养模式,拓宽“传统竞赛+科技装备+非现场执法”多元练兵方式,构建“青蓝传承”的人才培养通道,持续提升队伍实战水平。另一方面,细化出台近10项环境执法工作机制,并通过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稽查等举措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涉企环境执法检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靶向攻坚“治污”,执法利剑筑牢生态屏障。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创新构建“三联动”执法模式(包括统筹市县两级与科技赋能的“层级联动”、强化“环警+环检”协同的“专业联动”、拓展跨市跨部门协作的“区域联动”),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任务靶向治污,建立完善“两法”衔接等部门联动机制。近年来,全市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50多宗,移送刑事或行政拘留案件13宗,6宗处罚案例入选全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规范一行”的整治效应。同时通过“行政执罚+生态损害赔偿”联动,依法追究13宗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切实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落地。
三是柔性执法“暖企”,刚柔并济助推绿色发展。秉持环境执法监管与服务并重、力度与温度同显理念,出台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指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两书同达”等10余项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常态化开展“环保惠企课堂”等入企入园执法帮扶活动,累计帮扶企业100余家次;指导40多家企业完成环保信用修复;将30余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的差异化监管;对20余宗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决定。通过这一系列的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既守住了生态底线,又积极助推企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我们将以更精准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持续擦亮河源“天蓝、水清、山绿”生态底色,为筑牢粤北生态安全屏障和河源高质量发展持续保驾护航。
碳普惠可为村集体、个人、企业带来创收,请问我市碳普惠开发类型有哪些?申报碳普惠项目应符合什么条件和如何申报?目前我市碳普惠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碳普惠是一种激励机制,旨在为公众、企业的林业减碳增汇、节能降碳行为赋予价值,推动公众参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及林业增汇,促进生态价值转化。目前我市已开发申报林业碳汇、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两种类型。
下面我首先介绍广东省林业碳汇、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的申报条件。
林业碳普惠申报条件主要有四点:其一,申报主体。需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的行政村集体,且村年均绿美广东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应≥500亩,或绿美广东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达本村林地总面积50%以上。项目地块权属清晰无争议,有林地权属证件。其二,基础数据准确。项目地块应具有林业部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数据或国土三调融合数据基础,符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要求,且只有高于全市固碳水平基准值的林地才具备减排量。其三,林地类型。为乔木林和疏林,适用的林种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一般用材林,使用的树种为除桉树以外的其他树种。其四,减排量计入期及产生时间。项目计入期为10年,减排量产生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1月1日,在此期间内不得对项目边界内的林木实施大规模采伐,且同一地块不得重复申报。
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申报条件如下:一是申报主体。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控排企业除外)。二是申报要求。单个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为 5MW及以下,以并网验收文件为准。三是基础数据准确。核算数据以上网电量为准,以上网电电表读数或电力部门的上网电量结算单进行量化。四是减排量计入期及产生时间。减排量从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算起,最早可上溯至2019年1月1日,计入期不超过25年。项目核算周期以月为计算单位,项目申报最少12个月以上且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务必要按《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申报和交易。
再介绍广东省林业碳汇、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的申报流程。
第一步,开发申请。申报主体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开发申报。技术机构的碳普惠减排量收益分配比例不得超过10%(若申报主体为老区苏区及民族地区则不得超过5%)。第二步,市级初审。申报主体按照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后,书面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登记受理,市生态环境局(气候科)联合市林业局(市供电局)进行初审。第三步,省级备案。通过市级初审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审核备案,并同步推送至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在线申报平台。省生态环境厅受理材料后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无误的予以备案,并通过系统将减排量发送申报主体账户。第四步,挂牌交易。通过广州碳排放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实现经济价值。
最后,介绍我市碳普惠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服务“百千万工程”以来,我市出台政策鼓励开发碳普惠项目,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碳普惠制联动机制,开展培训宣传,指导县(区)规范开发碳普惠项目,探索河源特色碳普惠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碳普惠工作,修订《河源市碳普惠项目申报工作指引》,联合林业部门研究新方法学,筛选符合新方法学要求的行政村,并完成全市林业碳汇碳普惠家底测算。成功通过省级备案25个碳普惠项目(含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23个),核证减排量超1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约1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省碳市场交易实现经济价值约411.93万元,此外,探索跨区域合作,龙川县申报1个深圳市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赋能“百千万工程”探索新路。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推进碳普惠制实施,加强对县(区)指导,挖掘条件成熟的碳普惠项目进行开发申报,进一步赋能“百千万工程”、环万绿湖绿色发展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