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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36XD/2025-0002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3-27
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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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

  3月2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策部署,传达省委、市委及省厅有关会议精神,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学习教育进行研究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智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旗帜,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远影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破解作风顽疾、深化自我革命的迫切需要,是护航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担当力、执行力、廉洁力,锤炼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将“严真细实快”的作风贯穿到环境执法、环评审批、督察整改等工作中,为美丽河源建设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 要聚焦目标任务,高标准推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在理论学习上求“深”。领导干部要采取举办读书班、专题党课等方式带头开展研讨学习,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学习,要将学习教育有关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要在问题查摆上求“准”。充分运用内部审计、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深入查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做好接访接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在集中整治上求“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并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生态环境系统落地见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分局、科室(单位)、机关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教育有序开展。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统筹兼顾,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推动美丽河源建设、污染防治攻坚、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在“百千万工程”、产业建设“大会战”和环万绿湖世界级“湖泊+”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担当作为,使学习教育每项举措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工作成效,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以上干部,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支部委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班子成员在各分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