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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36XD/2025-0001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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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1-24  浏览次数:-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均排名全省第1,我市连续多年在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我局在市2023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均获“优秀”等次,以高品质生态环境质量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排名全省第一,10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均为100%,其中新丰江水库断面水质均值持续保持Ⅰ类、其他9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均值为Ⅱ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Ⅴ类比例为0。

  (二)空气质量排名跃升至全省第一。2024年,我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9.7%,达到省下达考核目标,排名全省第1,高于全省平均(95.8%)3.9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最好水平;PM2.5均值浓度为19.5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浓度(20.6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达到年度目标值(22.6微克/立方米)。

  (三)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土壤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农村环境综合状况为优。

  二、2024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生态环境提质,绿色崛起家底更加殷实

  1.进位争先,争当碧水保优“冠军”。印发实施《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建立“纪委+生态”联动监督机制,联合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水环境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动新丰江水库水质优上加优。完善“一河一策”,组织开展省考断面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强化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97.9%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达到年度目标。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3个整治任务圆满完成。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76.33%。

  2.协同发力蓝天保卫先锋”落实“管车、降尘、治污、禁烧、控放”等措施,扎实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做好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工地扬尘、“泥头车”扬撒滴漏管控和道路保洁抑尘,对26家涉气重点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专项整治,完成VOCs年排放量3吨以上的48家企业分级,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整改率达100%,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专项行动,推动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到县级建成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3.防治一体,争当净土防御卫军”。加强源头管控,完成6家企业周边和2个优先监管地块监测,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督促连平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加快整治。印发实施《河源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推动50个“无废细胞”建设和连平县“无废县镇村”试点建设。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新污染物治理,组织对全市17个尾矿库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检查,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完成55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指导东源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

  (二)改革速度提档,环境治理能力更加坚实

  4.生态文明基础体制不断完善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衔接,指导2个园区成功纳入省生态环境厅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印发《<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扎实推进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立法。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质量监管,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58%,达到省考核要求。联合工信部门完成21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有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完成省技术评审。

  5.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对166个排污许可证、登记表进行质量抽查、现场检查环评机构,问题整改率100%。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筛查新增案件5宗。指导122家企业完成环境信息披露、42家企业修复失信行为。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宣教,举办活动20余场,联合组织学生参加省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摘得省青少年环境科学知识竞赛桂冠。高质量完成承办的12件政协提案和4件人大建议,我局被推荐提名为“市政协提案先进办理单位”。开展普法宣传,1个普法项目被评为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6.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加强碳排放企业监督管理,组织21家企业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碳配额履约,完成率和履约率均为100%。制定印发《河源市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若干措施》,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进碳普惠制,通过省级备案18个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108951吨二氧化碳当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建设,选取6款特色产品开展碳标签试点。

  7.服务“三大样板”积极有力。强化要素服务保障,指导完成河源龙川产业园、河源港源城港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惠企便利措施,审批项目130个,网上登记备案331个,对1个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53个项目豁免环评手续,54个项目简化环评编制内容,2个项目通过“打捆”审批,实现我市环评“打捆”审批“零”突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适用公开道歉承诺减轻处罚案件10宗、减轻罚款91万元,适用不予处罚案件2宗、免罚金额21万元。推动连平县“百千万工程”纵向帮扶,协助谋划上报我市首个EOD项目。

  (三)严防严治提速,环境风险防范更加全面

  8.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一废一品一库一重”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开展10多项执法专项行动,责令整改企业72家,立案45宗,入选省厅典型案例3个。强化环境应急,举办“一河一策一图”培训班,开展应急演练,深化“南阳实践”成果转化。深化联防联控,协同赣州召开跨省界流域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并签订工作备忘录,与海事部门构建“1+2”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领导包案,2053件受理信访件结案率为99.71%,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9.力推进督察巡视整改。大力推进第二轮央督、省督整改,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6次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第二轮央督1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0项、达到时序7项,申请销号4项,225宗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二轮省督整改方案已印发,转办164宗信访件全部办结。出台《河源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关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滚动梳理排查67个重点关注问题,结合上级部门反馈问题开展排查整改,扎实做好第三轮央督迎检准备。狠抓省委巡视整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落实,召开15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5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党业融合提效,环保铁军形象更加亮丽

  10.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暨动员部署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读书班2天、警示教育会(观看教育片)3次、主题党日活动2次、专题辅导会3次等,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1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奋进生态 环境惠民”党建品牌,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扎实开展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等专项监督检查,对县(区)环保考核指标从37个缩减到5个,切实为基层减负。

  1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实行“双导师”制,举办业务培训20余场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18次,开展“青年干部上讲台”活动,助力青年干部快速成长。我局连续3年在全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奖,培养1人入选国家级环境执法讲师、3人入选省级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库,28人次执法人员获国家和省市各类表彰,1名党员干部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围绕我局“136”工作思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赋能我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

  (一)坚持一个中心。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推动美丽河源建设。

  (二)立足三个平台。以考核工作为平台。紧扣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百千万工程”考核,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督察整改为平台。加快推进第二轮央督和第二轮省督整改任务,对照部、省指出问题及市重点关注问题等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做好第三轮央督迎检准备。以执法监管为平台。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柔性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国省考断面和重点河流管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争水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省。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统筹落实“管车、降尘、治污、禁烧、控放”等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前列。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地下水环境整治,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到年底至少建设100个“无废细胞”。完成3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二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拓宽分区管控实施应用。积极争取省支持延续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机制。开展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开展合规性审查和核发质量检查。深化环境信息披露和信用监管机制。有序推进《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立法,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碳普惠制,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三是维护生态领域安全稳定。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一废一品一库一重”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稳妥化解环境信访矛盾问题。持续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环境准入,强化污染物总量指标要素保障。围绕“产业大会战”持续强化环评服务,落实告知承诺、豁免办理环评手续、简化环评编制内容、“打捆”审批等措施,助推项目落地。落实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等制度,实施柔性执法,开展环境执法帮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支撑。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强监测支撑,推动各县监测站提升监测能力,确保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在95%以上。持续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宣传实践活动,指导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妥善应对舆情,激发全社会共护生态的内生动力。

  六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做优党建品牌,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和“四强”党支部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入开展“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