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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36XD/2024-0000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称: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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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分别排名全省第1、第2,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生态质量指数连续12年保持最优等级,万绿湖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并得到部领导批示肯定,在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以高品质生态环境质量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全省第一。2023年,我市国考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持续排名第1,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前30名,省考断面水质指数变幅同比下降3.33%,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比率均为100%。新丰江水库、东江干流断面水质分别稳定保持Ⅰ类、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新丰江水库营养状态指数为21,较2022年营养状态指数23持续下降,稳定保持贫营养,水库藻密度水平优于国家Ⅰ类标准(“无水华”级别)。

  (二)空气质量全省第二。2023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9.2%(达到历史最优水平),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2;6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均值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自2019年以来稳定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

  (三)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总体优良。2023年,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8.86%,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县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农村环境综合状况为优,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稳定达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系统治污,碧水保优成效明显。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黄坤明调研指示要求,印发实施《新丰江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立法工作,草拟《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送审稿。推进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组织实施“莱口水电站”“榄溪渡口”“浰江出口”等重点国考断面水质提升技术支撑工作,系统谋划部署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措施,巩固提升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完成49个省级重点流域问题入河排污口、95个专项行动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推进东江饮用水水源保障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争取省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机制落地,充分利用2.96亿元省级财政生态激励资金,推动建设一批东江水质保护重点工程。

  (二)精准应对,蓝天保卫铿锵有力。以多源共治为着力点,实施“双减双控”,统筹落实“管车、降尘、治污、禁烧、控放”等措施,开展污染天气应对4次共24天;推进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整治,完成23家涉VOCs企业低效治理设施、23台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VOCs排放量3吨以上企业分级任务;处置“黑烟车”、超标排放机动车168辆,完成21座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持续宣传贯彻《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协调工地和道路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整治。

  (三)分类施策,净土防御有序有效。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督促重点企业完成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开展质量抽查和周边土壤监测。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程序,印发《河源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对土地使用权人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组织评审,完成7个“双源”地下水点位调查和4个典型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督查,督促完成9条线索核查整改。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督导,县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完成首批102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四)点面结合,乡村环境持续优化。完成年度6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和2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与东源县签订《共建生态振兴示范试点工作(2023-2025年)框架协议》,指导推进东源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国家级试点工作。深化“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7039个自然村中有4361个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61.95%。

  (五)优化服务,赋能发展效果呈现。成立服务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源市助推高质量发展暨促进产业有序转移的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措施》等系列生态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文件,落实惠企便利措施,提升环评审批服务质效,服务“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河源生态建设,全市有3个项目采用容缺受理、81个项目豁免办理环评手续、81个项目简化环评编制内容,指导6个产业园完成规划环评;印发《河源市碳普惠制建设工作方案》,成功备案2个分布式光伏发电、6个林业碳汇碳普惠核证减排量项目,核证15192吨二氧化碳当量,推动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发展优势。

  (六)持续发力,督察整改有序推进。落实“清单式+项目化+责任制”管理,大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推进2023年“6+3”项整改任务,第二轮央督17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7项、按时序推进10项,225宗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全面完成第一轮省督32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配合第二轮省督工作并办结164宗信访件。

  (七)包容审慎,执法监管精准精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聚焦重点流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20多项专项执法行动,精准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办理的4宗案件入选省典型案例。紧盯“一废一品一库一重”,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南阳实践”项目,扎实做好重大敏感节点期间的环境信访维稳工作,督促指导1家企业合法安全收贮Ⅳ类放射源12枚,2023年全市受理调处环境信访案件1223件、结案率为98.9%。成功磋商1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赔偿金额约470万元,东源县船塘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省典型案例。印发实施《河源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办理不予处罚案件6宗,免罚金额123.51万余元;实施公开道歉承诺减轻处罚案件3宗,减轻罚款8.5万元。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8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加强信息化监管,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6.3%。

  (八)广泛宣传,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在省市媒体发稿112篇次,制作宣传片(含短视频)12个,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公益广告1000多条次,组织开展23场主题宣传活动、70多场次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组织4家环保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18次,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举办六五环境日2023年首届“环保杯”河源市区高校校友篮球羽毛球邀请赛,协同市文明办组织开展2023年河源市十大“最美生态环境工作者”评选活动,增强生态环境社会影响力。有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导紫金白溪自然保护区成功申报省级环境教育基地。

  (九)思想引领,党建廉政深入开展。把主题教育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讲党课17次;组织深入开展课题调研和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完成8份调研报告、8件“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8个检视问题整改,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取得实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等文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环评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风清气正。强化生态铁军队伍建设,我市在2023年全省垃圾焚烧行业环境执法技能竞赛获评团体二等奖;在2023年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活动中总分排名全省第四;在2023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苦干实干、争先创优”评比中排名全省第4、入选典型案例2宗;1名同志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省“最美基层环保人”。

  三、存在问题

  (一)水环境持续保优压力大。虽然我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优良,但受畜禽养殖、桉树种植、生活污染源及上游来水等因素影响,个别支流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压力大。

  (二)臭氧防控形势仍严峻。受三面环山河谷地形、污染物远距离传输、本地污染源排放和夏秋季持续高温、强辐射和静稳天气等因素综合影响,臭氧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三)新丰江水质保护资金缺口大。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新丰江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重点治理支撑项目需要大量治理资金,资金缺口大。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省委书记黄坤明调研河源时的指示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绿色崛起。

  (一)围绕人水和谐,竭尽全力保护碧水。进一步加强国考省考断面和重点河流管理,谋划推动实施新丰江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撑项目,推进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立法工作。加强生活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新一轮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继续巩固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考核断面和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双100%,力争水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省。

  (二)突出提标提质,精准施策守护蓝天。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双减和颗粒物、臭氧双控,持续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治理和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面源污染防控,确保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并排名全省前列。

  (三)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发力守卫净土。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加快推动“无废细胞”及各项工程建设,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和地下水水质达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

  (四)围绕乡愁记忆,用心用情美化农村。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完成2个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到2024年年底全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75%以上。加快推进东源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协同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系列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湿地保护监管工作。

  (五)立足绿色崛起,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围绕三大样板工程,增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和服务保障,对省市重点项目等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积极服务“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绿美河源生态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污染减排和清洁生产。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推动碳普惠制,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六)严格执法监管,全力维护生态安全。谋划推进监测机构资源优化整合,加强执法监测联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管理,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扎实推进“南阳实践”工作,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基础工作。聚焦“一废一品一库一重”风险防范,稳妥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和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牢牢守住绿色发展和环境安全两条底线。

  (七)突出利剑作用,大力抓好督察整改。强化帮扶指导和现场督导,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剩余10项整改任务,巩固提升225宗信访件的办理质量;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深刻汲取和平县矿山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为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厚植基础。

  (八)强化宣传引导,有序有力做好宣传。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贯彻《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加强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双微”矩阵宣传效果,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积极主动深入学校、社区和企业舆论场,推进环境教育基地、绿色企业等创建工作。

  (九)加强政治引领,以“党建红”促“生态绿”。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效,继续推进模范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党建+”模式,以“党建红”引领带动“生态绿”。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强化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奋力守护绿水青山、助力绿色崛起。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