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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河源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河源市司法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本指南。本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河源市司法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河源市司法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河源市司法局办公室主动公开河源市司法局制作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及需公众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具体包括受理范围与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窗口办理、设定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等。

5.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大会议、领导活动、工作部署及各县区司法行政工作等动态。

6.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8.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人事任免、总结规划、统计信息等内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河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到本机关办公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5)或者通过浏览本机关网址(河源市司法局:http://www.heyuan.gov.cn/hyssfj/gkmlpt/content/0/467/post_467051.html#4015)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1.本机关网址:http://www.heyuan.gov.cn/hyssfj/gkmlpt/index

2.本机关政务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河源司法行政

    3.线下查阅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5号河源市司法局6楼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623820001


   4.《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

   可登录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栏目查阅本机关相关政府信息,网站:         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index.html


   5.本机关还将采用公开栏、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即人大办公楼后面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23820001

传真号码:07623820617

邮政编码:517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一楼接待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5,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https://ysqgk.gd.gov.cn/762017/choice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答复期限

1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于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再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根据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文规定,信息公开处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5.主要答复类型

详见河源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见附件1)。

6.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河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2.河源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版).docx

       3.河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版).docx



河源市司法局           

20251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