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河源司法行政系统有关工作情况,以公开促落实,持续提升河源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20件,其中,公布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4年河源市司法局部门预算、2023年河源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制作并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工作动态51件、司法动态52件、人事任免2件、通知公告15件。细化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1篇。在河源市政风行风热线回应群众关切,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网易号、南方号、法治号共发布信息1205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4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把信息安全关。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加深对《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把握,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2.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梳理工作流程,形成信息更新机制,及时发布信息。建立常态化的管理、发布模式,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新媒体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工作,及时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组织机构、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栏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对照省、市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建设运营要求,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专人保障各类政府信息平台运作,局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广泛接受指导与监督。认真接受市政府的指导、考核及人民群众监督,不定期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召开市局部门政务公开培训会,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性。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增强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源市司法局收到有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如下: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河源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不够顺畅。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仍需完善,监督检查力度比较薄弱;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专业性仍需加以改进。
下来,我局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宗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一是加强各平台管理工作,优化监督管理手段,二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河源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