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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298R/2024-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河源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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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河源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

直属行政单位:

河源市法律援助处

所属事业单位:

河源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

河源市司法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20001

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部署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级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和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县(区)、镇(乡)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审核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加强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和法制协调,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从业行为监管方式创新,健全监管标准和信用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取消、委托、下放行政审批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职业道德建设。

2.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电话热线和实体平台基础,建成覆盖全市、事项齐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