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你通过物流托运的蓝月亮洗衣液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局执法人员赴现场对涉案191箱洗衣液(净含量:3kg×4瓶)依法实施扣押。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你托运的“蓝月亮”洗衣液系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案件调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按照物流单据显示的电话号码,多次拨打并通过短信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扣押期限已届满,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发布公告,告知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认领、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公告期满仍不领取的,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货物按照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且不免除追究上述货物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2-3609522
联系人:陈志燕 张楠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