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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5536425644/2023-00068 分类: 专业技术、人才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2-11
名称: 关于《河源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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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13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市“百千万工程”提供人才支持,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编制了《河源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目录》编制原则

  1.突出指导性。《目录》的制订,旨在为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开通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提供依据。通过制订《目录》,提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引导各类人才以多种形式向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重点行业领域流动,尤其要进一步引导人才向县区、乡镇等基层流动,助力“百千万工程”。

  2.体现科学性。《目录》坚持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不同行业、层级和岗位的实际情况以及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特殊技能等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提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原则条件要求。

  3.把握差异性。《目录》根据市、县(区)、乡镇的不同情况以及各行业引进人才工作的实际困难,在制订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时注意因地制宜,在乡镇、部分引才难的行业,将学历要求降低到本科。

  4.注重实效性。《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有效期两年。各用人单位可依据《目录》,结合实际需求招聘相关人才。

  二、《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按专业分为教育、卫生、高技能人才等3大类,涵盖本科、研究生等23个学科177个专业。

  结合专业的稀缺性和相关单位近几年引才难度,将部分专业的学历要求降低到本科,并规定以本科学历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招聘至我市各级事业单位的,需服务满5年方可调动。其余一律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市级可放宽至本科专业:精神医学。

  县级可放宽至本科专业: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精神医学、儿科学、麻醉学、放射医学

  乡镇可放宽至本科专业: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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