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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5536425644/2023-00066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2-06
名称: 普法小知识:分公司能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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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知识:分公司能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吗?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

  问:分公司能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问:劳动者个人需要留存劳动合同吗?

  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留存。如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供稿人:黄诗卉

校对责任人:麦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