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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5536425644/2023-00047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8-18
名称: 普法小知识:劳动用工知识二问二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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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知识:劳动用工知识二问二答

发布日期:2023-08-20  浏览次数:-

  问: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时效是多久?

  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问: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

  答:不包括。《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供稿人:肖建立

校对责任人:麦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