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5536425644/2023-00030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5-31
名称: 普法小知识:只要职工同意,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时间就可以不受限制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3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普法小知识:只要职工同意,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时间就可以不受限制吗?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次数:-

  问:只要职工同意,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时间就可以不受限制吗?

  答:不可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加班需要与工会、职工协商,且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出现特殊紧急状况的情形除外。

  特殊情形主要包括: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稿人:肖建立

校对责任人:麦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