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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5536425644/2023-00028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5-11
名称: 普法小知识: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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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知识: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

发布日期:2023-05-11  浏览次数:-

  问: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分别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300%的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安排职工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供稿人:肖建立

校对责任人:麦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