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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5536425644/2020-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11-12
名称: 【工作动态】欠薪索赔,保险公司须无条件支付!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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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欠薪索赔,保险公司须无条件支付!

发布日期:2020-11-12  浏览次数:-

       我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
       2020年9月7日,市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市交通局、市银保监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除现金缴存方式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担保业务,银行保函和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可替代现金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这一举措将在进一步丰富我市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形式的同时,也将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从而激发我市建筑市场活力。
       保障范围广 

       采取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被保障对象为施工单位依法招用的工人,其中工人既包括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招用的工人,也包括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依法招用的工人。
       保障时间长

       采取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保证保险开具之日起至工程建设项目竣(交、完)工验收之日后60天。
       索赔时效短

       采取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保险公司开具的保证保险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即一旦工程项目发生欠薪,保险公司在收到人社部门依法对施工单位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和劳资双方确认无误的工人工资发放明细表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的启用保证保险支付涉案工人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