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5〕14号)要求,现将我市落实2025年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2025年6月30日24时。
二、禁渔水域范围
河源市辖区的东江、新丰江、韩江干(支)流及通江湖泊(含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等天然水域。
三、禁止作业方式
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请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在禁渔期内发现在禁渔水域范围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请及时举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违规使用禁用渔具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举报电话: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0762-3262152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0762-3332602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0762-8836390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0762-5663183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0762-6880019
紫金县农业农村局 0762-7833212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0762-4336609
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0762-3133076
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0762-8780230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