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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300D/2024-00096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通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12
名称: 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办理社会组织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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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办理社会组织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浏览次数:-



市级各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办事指引做好相关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



河源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


一、事项名称

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

二、修复条件

序号

信用修复事项

修复条件

1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1. 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2.
如不存在应当整改或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

3.因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完成注销登记。

2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2年,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二、因下列情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2年的:
1.
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2.
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3.
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4.
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5.
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
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
三、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后完成注销登记。
四、完成注销登记。

三、申请材料

序号

信用修复事项

申请材料

1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1.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申请表
2.
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的报告

2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申请表
2.
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的报告

四、申请窗口

序号

信用修复事项

修复窗口

1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通过作出决定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办理时限

序号

信用修复事项

办理时限

1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