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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4581/2024-00115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11-14
名称: 有证≠合法!一男子滥伐林木,当庭认罪认罚、悔罪悔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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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合法!一男子滥伐林木,当庭认罪认罚、悔罪悔过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

  日前,东源县检察院联合东源县人民法院在康禾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法官工作室公开审理一宗滥伐林木罪案件。保护区全体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护林员共20余人旁听了庭审。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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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陈某某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未及时对采伐许可范围进行确认,直接按照林木卖家所说的四至范围实施采伐,造成超出砍伐林木蓄积71.4811立方米,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

  庭审现场,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悔过。

  此案是第一件在康禾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法官工作室公开庭审的案件,将庭审现场搬到保护区,可以让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群众心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两山”理念,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的担当作为。图片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还向旁听人员派发了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宣传手册,进一步提升旁听人员法治护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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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市林业局

编辑丨黄永聪

二审丨董伟伟

三审丨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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