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林业局、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新丰江林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河源市林业局2024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源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河源市林业局2024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深化之年。市林业局学法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市委“138”具体安排,围绕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河源林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全力营造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的浓厚法治氛围,为河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林业力量。
一、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学法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直属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的重点课程。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推动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落实到绿美河源生态建设的全流程和各环节,切实提升全市林业系统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学习内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学法考试等平台载体开展党员纪法教育和党内法规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七一”建党节和纪律学习教育月,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结合“法治林业 绿美广东”主题,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第四个民法典学习月活动,把宪法和民法典精神内化为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四)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绿美河源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持续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林长制全面落实、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生物安全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种子条例、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林业领域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社会公众依法保护与利用林业资源的法治观念。
(五)围绕依法高效履职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学法工作机制,强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的能力,深化对新出台新施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和指导运用。大力开展与履职、防范化解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持续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提升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行政监督的质效。开展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保密等普法宣传。
(六)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将学法普法融入林业工作实践全过程、各领域,与自然教育、林业科普等紧密结合,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鸟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讲好林业法治故事、传播林业法治声音,推动全社会提升林业法治认同、达成法治共识。
三、大力推进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七)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结合立法、执法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对上报重要事项请示件的法律论证,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突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宣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组织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以及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合理编制、动态调整清单。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法治实践、法治教育,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八)加强青少年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宪法、民法典和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自然教育和科普教育,重点开展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法治意识,引导教育中小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九)加强基层和林业法治教育。加强基层林业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指导和培训,持续推进在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前的宣传解读,增强公众知悉度、理解度和执行力。加大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力度。
四、多举措推进普法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学法普法融入林业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结合重要节点带头参加集中普法活动,推进学法普法任务落实。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发挥“八五”普法志愿者生力军作用。
(十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公告、工作报告等普法工作制度。结合林业法律法规修订出台和宣传日、宣传月,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事件,主动开展“小快灵”普法,及时回应关切、释法明理、引导舆论。
(十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阵地和平台载体管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增强学法用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