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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4581/2023-00121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11-29
名称: 解读《河源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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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河源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

发布日期:2023-11-30  浏览次数:-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完成林长制考核任务,我局组织编制了《河源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2)《广东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3)《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4)《广东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20〕42号)。

  三、编制过程

  根据2023年度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考核任务要求,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河源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为使《规划》更科学合理,指导性更强,市林业局于2023年8月征求了省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意见,于2023年9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11月15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2023年11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河源市林业局正式印发《规划》。

  四、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面落实河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编制各级别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科学考察和勘界立标工作,初步完成河源市“一带两屏多核”自然保护地保护格局构建。建设示范性自然保护地,深入开展自然教育,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物种及栖息地的调查、监测、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河源市域内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自然遗迹和自然风景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到2035年,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20.86%以上,通过实施“六个任务、七大重点”的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引领全市自然保护地发展,全面保护河源的绿水青山和生物多样性,着力提高自然保护地基础服务能力,切实增强自然科普宣教能力,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筑牢以自然保护地为首要地位的粤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青山常在、绿水常流、鸟兽常驻、家园常美”的绿美河源,将自然保护地建设成为河源市生态保护和社会发展的基石,成为展示美丽河源的靓丽名片。

  五、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八章,分别为总论、规划基础、规划思路、规划布局、主要任务、“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重点建设工程、保障措施和效益分析。《规划》全方位、多角度地分析了河源市生态区位、生态本底、自然保护地建设成就和存在问题,科学提出构建“一带两屏多核”的河源市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格局,明确了规划期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区分类分级建设、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等具体工作任务,对建设效果进行预期分析,并提出保障措施,保证规划可实施性。

  六、主要任务

  为确保规划目标实现,《规划》布局了六大任务:一是推进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包括自然保护地勘界立碑、总体规划编制、科学考察等任务;二是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包括管理机构设立、集体林地管护模式探索、自然保护地监管数据库、人员队伍的职业化能力提升、自然保护地标准化建设等任务;三是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包括自然保护地内办公用房完善、巡护体系、防灾减灾体系、有害生物防控、宣教场馆建设等任务;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包括重点物种保护、生态系统修复、人工林提升改造、生态廊道提升建设等任务;五是建设自然保护地科研监测体系,包括自然保护地监测网络建设、红外相机监测网络等任务;六是推动自然保护地可持续发展,包括自然教育、生产生活区划定、生态产品推广、智慧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任务。本规划主要用于指导2023年至2035年河源市自然保护地的体系构建与管理。

  七、重大工程

  实施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的重要实践,根据《广东省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方案(2023—2035年)》《中共河源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河源市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的“七大重点建设工程”。一是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二是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三是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监测和保护;四是实施自然保护地内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五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六是组织高质量自然教育活动;七是建设示范性自然保护地。

  八、规划特点

  《规划》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引领作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统筹保护与发展,推动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立足河源实际,准确定位河源绿色发展方向,明确河源自然保护地和绿美生态建设的未来发展目标,助推河源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注重规范衔接,准确把握上级政策精神。《规划》对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依据,主动衔接国家和省有关规划,以及《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时俱进吸收国家、省、市关于自然保护地和绿美生态建设的论述精神,对标省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等相关任务,有效推进上下衔接,同时注重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旅游等行业规划的衔接,有助于凝聚方方面面的政策要求形成规划合力。三是着眼操作可行,围绕国家和省的指标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综合考量河源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绿美河源生态建设要求,科学确定规划方向,合理设置建设目标,同时强化指标论证,充分论证和分析说明主要指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九、落实措施

  一是政策保障,把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上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衔接。二是组织保障,加强相关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对职责分工、机构设定、人员落实、资源调查、资产确权、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协作互动机制,分解落实规划实施、监管责任,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保障。三是资金保障,统筹各级财政资金以保障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运行和管理,视财力情况,提高自然保护地建设相关资金的投入。四是人才保障,加强内外联合,充分发挥大学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人才优势,与相关科研院校展开合作,推进系统研究,为河源市自然保护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五是宣传引导和国际交流,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城市群,加强与香港和澳门自然保护地的相关合作,积极借鉴国内外自然保护地发展经验,开展覆盖自然保护地管理、先进技术运用和体制机制建设等多个领域的交流合作,引进成功经验,促进河源市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

  十、专业术语解释

  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

  国家公园: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自然保护区: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自然公园:是指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确保森林、海洋、湿地、水域、冰川、草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核心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代表性强,核心资源集中分布,或者生态脆弱需要休养生息的区域。

  一般控制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除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所有自然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

  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一网:以西江、北江、东江、韩江、鉴江以及区域绿道网为主体的生态廊道网络体系。

  一带:即“中部东江流域生态带”,范围包括以环万绿湖至枫树坝水库所涉及的所有自然保护地。

  两屏:包括东江南侧的“南部生态屏障”和东江北侧的“北部生态屏障”。

  多核:是“一带两屏”中重点和优先保护和发展区域,是引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核心。包括“万绿湖生态绿核”、“枫树坝生态绿核”、“白溪-康禾生态绿核”、“莲花山脉生态绿核”、“青云山脉生态绿核”和“九连山脉生态绿核”6个生态核心建设区。



  规划原文:http://www.heyuan.gov.cn/hyslyj/gkmlpt/content/0/577/post_577052.html#3887